2018年1月8日
今年New Year eve到了醉心烹飪的「正哥哥」家玩煮飯仔真人show。一人即場煮一味菜,各自各精采!
上次party「正哥哥」已經露過一手,煮出超水準的煙鴨胸;完全破壞了我的修身大計。今次potluck夜更挑戰高難度,選擇煮滷水鵝片!結果也不負眾望;火速沽清!
席上,不知不覺已經成為「正哥哥」fans的一班女士們說:「『正哥哥』,你又有heart又有talent,不如搞個『私房菜』,寓工作於娛樂。」
「立度」插嘴說:「咪住!女神,『私房菜』係咪犯法嘅呢?不過,好似江湖傳聞話,只要唔搞多過兩圍就可以當私人飯局,免攞牌喎!」
我答:「No la!任何食肆都要申請有效牌照先可以合法營業㗎。根據《食物業規例》(附屬法例)第31條規定,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如要經營或安排、准許或容受他人經營食物業,如食肆、食物製造廠等,必須申領有關牌照。
「『食肆』係指涉及出售膳食、或者非瓶裝的non-alcoholic drinks(涼茶除外)供人在其處所內進食飲用嘅食物業。但不包括工廠canteen或持牌小販檔。
「所以,一般嚟講,時下嘅『私房菜館』都屬於該規例下的『食肆』,所以經營者,不論幾多圍都係需要攞牌嘅!
「無牌經營食肆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幾年前就有個金融奇女子租用太子豪宅翠峰28一個飽覽無敵夜景嘅頂樓複式千呎單位搞『空中私房菜』Sophia's Kitchen。由訂枱、買菜,至煮食、管理一手包辦。結果,食環署職員『放蛇』,成功取得奇女子無牌經營食肆嘅證據。經審訊後,奇女子被裁定無牌經營食肆罪罪名成立,被判罰一萬四千八百零五元。
「另外,2014年底,設計師Andrew用幾萬蚊一個月租咗個場,搞咗一個叫『英雄地』嘅地方,主要業務係私房菜生意。生意好唔好就唔知,但有報道話食環署證實佢未持有酒牌及食物業等牌照。創辦人稱『有時招呼吓朋友,令個場旺些。當餐廳做梗係唔可以(無領牌),招呼朋友梗係可以啦』。
「當然如果真係只招呼朋友,即使要朋友夾番買餸錢,都唔算經營食肆。但報道話『英雄地』嘅Facebook公開專頁介紹,清楚列明『預約晚餐280元一位』,又寫上提供『澳洲AA級紅酒』。換言之,上址涉嫌無牌經營食肆及賣酒。而食環署表示,曾收到有關『英雄地』嘅投訴,亦曾多次派員巡查,但上址大門上鎖,未有人應門,署方會繼續跟進,並會採取適當行動。
「所以,『正哥哥』,你都係專心繼續只係煮畀我哋一班為食貓朋友好了!係噃,你係潮州幫,我好like雙面黃,不如你整畀我哋食,好唔好?」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