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
在2011年的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中,高等法院原訟法官霍兆剛接納覆核的理據,判決港珠澳大橋環評不合要求,一度引起輿論嘩然。霍官提出的主要質疑是,假如把環境視作一個「水桶」的話,那麼在工程進行前,應先考慮會把什麼污染物帶進去,然後盡力減少帶進去的污染物。
然而,環保署的做法是只要污物容量一日未滿,一日便可裝下更多污染物,卻沒有考慮放進的污染物到底是什麼。霍官認為,這並非環評條例的原意。儘管判決最終由上訴庭駁回,但霍官的「水桶論」卻意味深長。
「污染水桶」的神話
香港於1990年代中開始引入可持續發展政策,並逐步確立環評制度。此前,環境保護僅針對高生態價值的範圍,也可說是相反的水桶論——把要保護的都放到水桶內,桶外的活動便不受任何政策限制;待引入環評制度後,則污染物都盡放「污染水桶」之中,卻沒有規定必須致力減少污染物。
換句話說,現時環評以至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乃是把城市/鄉郊、人工/自然,又或是發展/保育二分對立,然後在充滿矛盾張力的兩者之間,尋找一個折衷妥協的平衡點,尤其是這個所謂平衡點,在權力和資本結合的力量下,總是向城市/人工/發展的一方嚴重傾斜。不過,正如霍官一語道破的是,環境根本不應變成一個「污染水桶」!強行製造出桶內桶外的分野,只不過是一個自欺欺人的神話而已。
《香港2030+》對待生態環境的態度,完全可說是舊酒新瓶。
諮詢文件提出的「元素三:創造容量以達致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強調要「創造發展容量」,以應付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創造、提升及再生環境容量」、「提高生物多樣性、改善環境」,並採取「智慧、環保及具抗禦力城市」的發展策略。在一大堆花俏語言背後,說穿了,無非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尋找一個折衷的平衡點而已。
在陳茂波發表《香港2030+》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也迅即發表《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Biodiversity Strategy and Action Plan, BSAP),這是基於2016年初諮詢所作的最後報告。在相當程度上,陳茂波和黃錦星的做法相當一致——就是說的都很大,但做的卻很小。還不是那一句:「掛羊頭、賣狗肉!」
例如BSAP的行動9:「在規劃及發展過程引入生物多樣性的考慮因素」,因此《香港2030+》便加入「生物多樣性」的字眼,強調會保護高生態價值的地區、活化水體及荒置農地、設立自然生態公園,以及引入生態海岸線及其他藍綠建設,諸如此類。
說了這麼一大堆東西,對我們的經濟發展的邏輯、對城市未來的方向、對資源運用的模式有何啟示?顯然是完全沒有的,因為它們只是權充「創造環境容量」,用以對應「創造發展容量」的真命題,聊作點綴或平衡一下而已。
相比之下,《香港2030+》首度提出「具抗禦力城市」(resilient city)、一個對香港人相當陌生的概念,它原有相當積極和進步的一面。
簡單而言,尤其是面對全球暖化和氣候轉變的挑戰,以往那套和稀泥式、成效不彰的可持續發展理念,早已遠水難救近火,無法應對迫在眉睫的生態危機和威脅。
提出一個城市要「具抗禦力」,便意味須重新檢示現有的資源運用方式,例如諮詢文件提及的綜合廢物管理、全面的水資源管理、促進低碳及智慧型經濟、能抵禦氣候變化的規劃等。問題是,說的都很大,真做的又是什麼呢?
從「智慧城市」到「共享城市」
毋庸諱言,特區政府並非完全沒有任何動作,例如近年確是大力推廣環保設施,業界則致力普及綠色建築的標準,力圖把節能減排的觀念主流化;自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迅即又把造價高達80億元的高科技大樓提上議程。凡此種種,顯然皆指向一個國際時髦的名詞——「智慧城市」(smart city),其背景正是對應全球暖化的挑戰,但這就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唯一答案嗎?
在邁凱倫與阿傑曼(Duncan McLaren and Julian Agyeman)的Sharing Cities: a Case for Truly Smart and Sustainable Cities(2015)一書中,正好一語道破:只有市民參與共享的城市,才配稱得上是真正的智慧城市。電腦無疑能即時收集及處理大量數據,並通過中央系統統籌及調配城市資源,以提升有限資源的使用效率及避免浪費;但這畢竟只是對高科技的盲目崇拜,深信高深莫測的電腦編碼和程式是萬應靈丹,卻忽略一個簡單事實:真正有智慧的並非電腦,而是人腦。
作者在書中明白無誤地指出,智慧城市只是新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變奏,把資源有效分配的重責訴諸某種「無形之手」的神秘規律。究其實,未來真正主宰我們生活的,乃是高度中央集權的電腦系統,自上而下地操控城市運作的秩序。身為智慧城市的居民,表面上我們都有選擇的自由,但未來實際話事的,卻是小說1984式的「老大哥」(BigBrother)。
書中載列眾多包括首爾和三藩市等城市案例,是如何通過城市空間的開放自治,來達致有限資源的互惠共享,由市民通過自下而上的共同創造,探索更健康、環保和可持續的生活模式。「共享城市」(sharingcity)不但關注硬件資源的善用,更加關注如何才能更公平、民主及有尊嚴地善用資源。自2012年朴元淳成為首爾市長後,旋即宣布首爾成為全球首個共享城市;我們很難寄望香港能出現有如此願景的特首,但在民間和社區層面實踐共享,卻並非遙不可及的事情。
要真正落實「智慧、環保及具抗禦力城市」,而不是單純空口講白話,確實並無太大難度。我們大可把焦點放在《新界北專冊》第13頁,當中相當詳盡地描繪在社區層面上,如何能通過太陽能板、雨水收集、廢物收集和分類、轉廢為能、污水處理、濕地過濾、有機堆肥和都市農地等,在高度集約的社區空間內,通過多元混雜的土地用途,自下自上地進行資源回收,循環共享。由此社區可望逐步提升自給自足的能力,減低對外來水、電、食物資源和廢物處理設施的依賴。
從這樣一個社區模型出發,遂可在社區、地區以至全港層次,循序漸進地制訂資源循環和自給自足的指標,實踐真正具抗禦力的城市發展策略;長遠來說,香港更可逐步減低對內地和鄰近地區的資源依賴,降低對地球資源構成的「生態足印」,並作為促進低碳及智慧型經濟的基礎,真正為這城市帶來重新出發的可能。如此「智慧、環保及具抗禦力城市」,便不致又一次淪為空談的口號。
鄒崇銘_影子長策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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