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
上周談到,不少學生作出選科決定時,均會以收入、生計為主要考慮之一。在香港,在公開試考獲優異成績的同學,多在大學修讀醫科、法律等科目,這個現象多年來都頗受關注和爭議。我想先分享一下我對這個現象的看法,然後探討這個現象的成因。
政府干預令醫科法律划算
有些人覺得從事高收入的行業是成功的指標,有些人則覺得追求一些更「純粹」的事業(例如基礎科學、藝術等等)才是高尚的精神。我一直以來的觀點則是:在理想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應該從事他最有興趣的事業。我有很多中學同學,都是對醫科和法律真的有興趣,然後在大學修讀這些科目,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我們的準則是「同學應該修讀感興趣的科目」,我們便應把這個準則公平地應用在所有情況,不能把醫科和法律排除在外。
順帶一提,上述邏輯就像「女性應否成為家庭主婦」這一問題,有些極端女權分子認為家庭主婦角色是「父權社會」壓迫的產物,女性必須在職場工作才可得到「解放」,而另一極端的人則會認為「男主外、女主內」是兩性的天職。我的立場則介乎兩者之間:在外工作沒有違反女性的本性(nature),但擔任家庭主婦也沒有違反女性的本性。只要熱愛自己做的事情,兩者都可帶來美滿而有意義的人生。
回到同學應否對醫科、法律趨之若鶩的問題,剛才說的「完全按興趣選科」只是就理想情況而言。在現實中,同學往往面對各種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而須把金錢收入的因素放在較重要的位置。
記得讀大學時,跟一名很懂事理的師姐談到這個話題,她說:「你估個個都好似你咁,可以咁瀟灑咁追求你嘅學問咩!」有如當頭棒喝,令我頓有慚色,至今難忘。對於在經濟考慮和興趣之間作出取捨的同學,師姐的話令我的同理心更加堅定,不會對他們有任何負面看法。
接下來,我想探討「成績優異的同學大多選讀醫科和法律」這一現象背後的客觀原因。我的論述會分為3個部分:(A)為什麼讀醫科和法律在金錢上更划算;(B)為什麼人們會(比某些其他文化和其他時代)注重金錢考慮;(C)為什麼無甚經濟掣肘的同學仍會傾向選讀醫科和法律。
在超級市場排隊付錢時,如果有一條隊比另一條隊長,顧客便會選擇較短那條隊,令各條隊的長度趨向相等。同理,在完全自由的市場下,不同職業的金錢收入加上滿足感,減去所需的教育成本(包括學費、時間等等),淨值應該不會相差太遠,因為如果有某個職業比其他職業划算太多,便會有很多人選擇進入那個職業,令其金錢收入下降、教育成本上升。(當然,不同人有不同興趣,所以跟超級市場的比喻略有不同。)
但在現實中,至少存在兩項政府干預,改變了上述情況。第一,牌照制度限制了不同工種的供應,令工資高於在自由市場會達到的水平,保護現有從業者。無論在香港還是外國,醫生和律師都有憑藉較強的政治議價能力,獲得較為嚴格的牌照制度。(由於立法機關與法律界關係密切,所以律師的政治議價能力可以理解;而且這兩個職業都涉及一些後果很嚴重的事情,故其牌照制度較易得到大眾支持。)
第二,政府對大學的資助,令修讀不同科目的學費相若(雖然要花的時間和辛勞未必一樣),於是令一些培訓成本較高的科目(例如醫生)變得更划算。話雖如此,我不肯定如果撇除政府資助的因素,大學會否實行分科收費,因為美國有很多私立大學,在收費上有很大自由度,但都沒有分科收費。這不但涉及行政成本,更重要的是辦學理念和公眾形象問題。
以上是我對(A)的論述。至於(B),由於篇幅所限,我會在下周才系統性地討論。現在,我想簡單談談(C)。
朋輩網絡和長輩壓力
有些同學本身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不高,又或者家境十分富裕,做大部分工作都不會對其生活水平有什麼減損。但他們仍有修讀醫科和法律的誘因:第一是人際網絡的考慮。我有一名很有智慧的朋友,原在本地大學入讀了一個較為冷門而他很感興趣的科目,但不久發現系裏的同學們未能跟他作出他期望的深度的思想交流,後來便轉了去讀醫。在此,我不是評論這個作法的對錯或利弊,只是通過一個現實事例來說明一些學生的心路歷程。
第二則是來自長輩的壓力。我很幸運,我媽媽全家都是文人,爸爸也十分開通,從來沒有對我的職業提出過任何要求(除了不要做壞人),所以「讀書好就要做醫生或律師」這個觀念從來沒有進入過我的腦袋。反而是有些其他同學的家長,知道我的志願不是做醫生或律師後,流露出驚訝之色。我初時對他們的反應略感奇怪,但後來經歷多了,才體會到這種期望是多麼普遍。
盧安迪 史丹福大學經濟學系博士生
(編者按:盧安迪著作《自由的國度2──STEM教育與美國》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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