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
佔領結束後幾個星期,一位母親帶着讀高中的女兒來立法會找我。母親對我說,女兒在佔領期間每天下午都到金鐘佔領區,在那裏逗留大半天。母親沒有反對,因為女兒沒有做出令她擔心的行為。佔領結束後,女兒好像變了另一個人:以前她在學校是個品學良好的學生,現在卻不肯回學校上課,連考試也不參加。母親拿女兒沒辦法,十分擔心;她大概知道我在學校工作過,於是來找我,希望可以協助開解女兒。
母親把女兒留在我的辦公室,讓我單獨和她談話。我問女孩為什麼不返回學校上課,她回答說,她覺得上學沒有意義。接着,她給我講了她在佔領區裏的經歷和感受:她在那裏認識了很多新朋友,大家談論的話題是以前學校裏從沒有人談論的;她看到那裏的人,都在追求一個共同的理想,這是她在學校裏從未見過的。那裏有大學生給她們中學生輔導功課,有人表演文娛節目。女孩憶述佔領的日子,愈說愈興奮。她顯然覺得在那段日子過的新生活很有意義、很開心。70多天後,這新生活戛然而止,像發了一場夢,夢醒時看到一切和以前一樣,沒有改變。「回到學校,要像以前那樣,整天聽同學們嘮叨無聊的東西,我受不了。」「我們這麼多人,堅持了這麼久,什麼都沒爭取到,我怎能接受這樣的結果?」「現在做什麼都沒有用了。讀書有什麼用?考試有什麼用?」
我不知道女孩的母親想我對她說些什麼。以一個前任校長的身份,或者一個建制派議員的身份,我應該說:「同學,你錯了。佔領是犯法的;不管你有多麼崇高的理想,也不應該用犯法的手段去追求你的目的。」然後,我應該給她講解「民主」的真正意義,向她說明普選沒有「國際標準」,告訴她為什麼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最後,我應該對她說:「你嚮往民主,值得肯定;但參加違法佔領行動就錯了。現在你不上課、不考試,自暴自棄,更錯。你知道你令媽媽多麼擔心嗎?如果我是你的家長,我更會痛心。同學,是時候迷途知返了。以你過去的成績,返回學校認真讀書,大好前程仍等待着你。不要讓違法佔領毀了你的一生。」
我沒有說這番道理,沒有「是其是,非其非」,只是對女孩說:「你要實現你的理想,用什麼方法最好呢?繼續呆在家裏?還是回學校,讀好書,學好本領?」我不知道我的話有什麼作用。她們母女倆沒有再來找我;我沒有打聽女孩的消息──要打聽也無從,我沒問她叫什麼名字、在哪裏讀書。
數年後,香港發生了比佔領行動暴力得多的社會事件,參加和被捕的很多是年輕人,包括大學生。算起來,如果女孩當年返回學校讀書,她很可能是大學生了。她仍會用違法的手段追求理想嗎?被捕的大學生裏有她嗎?如果她參加了非法行動被捕,我是否對不起她的母親?
佔領之後,從中央到特區,從官方到民間,人人都說要重視「青少年工作」,要聆聽青少年的聲音,要回應他們的訴求。幾年過去,走在反政府社會運動最前面的,仍是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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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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