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在中央公布力度前所未有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前三天,全國人大剛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的決定,海南方案中有很多優惠政策可媲美香港,因此引來很多疑慮究竟海南會否取代香港的地位?中央的意圖難測,但只要海南沒有與國際接軌的法治與自由,任憑政策怎樣優惠,終究取代不了香港。
一直以來,中央始終誤以為特區最重要靠優惠政策扶持。美國一份報告顯示,2019年全球各種形式的「自貿區」數量超過5000個,其中接近一半在中國。試問這幾千個遍布全國各地的經濟特區有幾個是成功的呢?其實說來說去只有一個,就是毗鄰香港的深圳。
中國最早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和廈門,目標是學習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經驗,澳門經濟體量小,珠海變成一個退休宜居的城市,海峽兩岸關係陰晴不定,台商喜歡上海多於福建,所以很多人已忘了廈門原來是特區。深圳的崛起是天時、地利、人和特殊條件下的產物,即使官方沒有公布成立特區,靠着毗鄰香港的優勢,深圳還是會成為特區的。
近年較矚目的還有以下幾個:2010年深圳成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構思的體制與香港極為相似;2013年上海自由貿易區成立,重點是推動上海市轉口、離岸業務的發展;2017年被稱為「千年大計、國家大事」的雄安新區成立,宣稱是繼深圳和上海浦東新區之後,又一具有全國意義的新區……然而,除了附近房地產價格急漲外,多年過去了,這些新區的制度建設仍然淪為一紙空談。
至於海南島的定位,過去30年一改再改,優惠一再加碼,伴隨的是一次次房地產泡沫的爆破。1984年,尚屬廣東省下轄的海南行政區獲特殊優惠政策,卻發展成為了走私進口汽車到內地炒賣的基地;1988年海南建省,成為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十萬人才下海南」引發炒地炒樓風,數年後遍地爛尾盤;10年前海南又獲中央給予國際旅遊島的特殊政策,結果又是另一個房地產泡沫……
今次海南的優惠政策可謂前所未有,包括零關稅、10萬元個人免稅購物額、超低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開放航權……,舉例說,其中15%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率就與香港稅制旗鼓相當。
問題是任憑再多優惠政策,外資看重的只有兩點,一是法制、二是自由(資訊、資金自由)。首先,香港採用的是國際投資者熟悉的普通法,而中國採用的是大陸法,香港的司法獨立到目前為止尚算獨立,仲裁機制也很完善。雖然海南《方案》提出「建立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但大陸法與普通法有很多矛盾地方,而且在執行上,海南有沒有熟悉西方法律的人才成疑,外商也很擔心執法人員會否「講一套、做一套」。
其次,海南短期內仍難做到資訊自由及資金進出自由。根據《方案》規劃,2035年前海南才能夠實現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與全國一樣仍要對資本賬進行管制。香港呢?資金進出自由,實行聯繫滙率制度,沒有滙兌風險。在資訊自由方面,目前香港仍然可以瀏覽全世界所有資訊。
換言之,解決不了以上兩點,即使海南再出台多少優惠政策,相信也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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