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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0日

莫乃光 專業議政

開放數據研究有助持續改進

開放數據在香港發展已歷時多年,從多年前政府在《財政預算案》提出發放數據集刺激創新和推出「資料一線通」網站發放數據,一直到民間團體和倡導者在其後數年慢慢發展的網絡,舉辦不同活動例如研討會、黑客松(hackathon),民間推動數據創新的生態圈日漸成熟。

筆者有幸參與和見證民間組織者的努力不懈,令更多市民明白數據開放使用帶來的益處和重要性。例如實時交通數據讓市民可更容易規劃行程和選擇交通工具,最終政府說服巴士公司發放實時到站時間資料,就是個淺白易明的例子。隨着公眾對開放數據的需求和認知提高,政府投放到開放數據集的資源和政策配套亦見增長。

2015年後「資料一線通」經過全面革新後從用戶介面和數據集數目均有改進,而當局2017年發表《智慧城市藍圖》是香港首次有開放數據政策,指示政府部門須盡量以機器可閱讀的格式提供資料,並在2019年開始要求部門公布《年度開放數據計劃》,讓公眾得知部門發放資料的計劃和詳情,顯示政府內部對開放數據的認知正在提高。

雖然過往一些國際團體曾進行包括香港情況在內的開放數據評價(例如Global Open Data Index等),本地卻一直缺乏從香港自身情況出發,全面而有系統地評估香港開放數據發展的研究。由香港互聯網協會在過去兩年進行的「香港開放數據指數」計劃剛發布的研究報告,正好填補了這方面的需要。

未釋出涉公眾利益資料

研究團隊本周發表了首份因應香港開放數據情況度身訂造的研究報告。「香港開放數據指數」旨在引入國際開放數據標準和經驗,定期評估和監察香港開放數據發展情況,並推動完善相關政策。研究涵蓋政府開放數據網站「資料一線通」、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個別私人公司的網站,而檢視的數據清單透過參考19項國際開放數據準則指標和諮詢持份者後得出,對政府和公眾均甚有參考價值。

報告發現,政府透過各部門網站披露的資料雖然甚為豐富,但一批為數不少而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的數據仍未經開放數據平台「資料一線通」釋出,未達「開放」的標準。此外,資料的可用程度仍有改善空間。各部門使用的格式和標準不一,令使用者無所適從。

整體而言,不同途徑可獲得的資料雖然豐富,不過單計「資料一線通」的可得程度較其他網站平均分略低。報告反映部分透過政府部門網站發放的重要資料尚未以開放數據形式在「資料一線通」釋出,包括政府招標公告、聯絡方式、旅遊警示、公共房屋(例如輪候時間及編配狀況)等。

報告另一項發現是政府各部門應用的標準不一,例如開放授權、元數據、永久保存(檔案)等指標。政府各網上平台及各部門之間的版權條款亦不一致。研究團隊發現部分資料在「資料一線通」的開放授權標準允許作商業用途,但於政府部門網站則不容許,或令人誤墮法網。

報告又發現大量數據集並沒有提供更新記錄等元數據,某些部門沒有保存曾發布過的歷史數據,或未有開放公眾網上查閱。

政策建議方面,協會建議當局應以「需求主導」方式,優先發放具社會及經濟價值的數據,並參考其他地區政府的做法,設立網上的互動參與平台,讓市民公開提出資料需求及理據,亦可就數據標準提出意見。

筆者認為政府可透過網上平台加強開放數據的公眾參與和互動,並加強與各區議會合作宣傳使用開放數據的程式,諮詢區議員和接觸市民,讓日後的計劃更能貼近社會所需。

上海和台北等鄰近城市已成立開放數據公眾參與平台,值得香港借鑑;同時,報告也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審視標準,由政府不同部門的專家參與,從數據管理、資訊科技、法律、行政管理、檔案各方面督促各部門按統一標準發布數據。

隨着《智慧城市藍圖》即將更新,筆者認為政府部門應檢討阻礙開放數據的法例,加快訂立《檔案法》和《公開資料法》。此外亦可加強部門交流經驗,嘉許在資料發放做得較佳的部門和團隊,以鼓勵各部門發放更多市民有切實需求、開發者能實際應用的資料。

莫乃光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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