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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

馮嘉誠 EJ GLOBAL plus 環地視野

泰國難脫政變宿命
「2016憲法」打開威權回朝大門

8月7日,泰國政府舉行全國公投,由國民以選票決定是否接納由軍方主導的新憲法草案,以及是否接納總理一職將由眾、參議院共同決定的建議,不再只局限眾議院單方面決定的做法。一如軍方所料,上述兩道問題分別獲得61.35%及58.07%贊成票通過,意味着這份草案將會變成泰國自1932年以來第20部憲法。觀乎憲法草案內容,泰國國內的政治秩序在所難免會經歷一場洗牌。如上所言,這次最明顯的變動集中在參議院的組成方法與職權範圍。

泰國在1997年通過一部較為開放透明的「人民憲法」後,參、眾議院均透過選舉產生,而且規定總理一職只由眾議員推選,參議院的職務主要負責監督政府及委任獨立機關成員。即使軍方在2006年推翻前總理他信政府後制訂一部保守色彩的憲法,加入委任制度「修正」他信煽動的民粹「歪風」,但尚保留民選成分。不過,剛剛通過的新憲法索性把參議院所餘無幾的民選成分全部抽走,改由軍方領導的「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簡稱「維和委」)篩選決定,並預留6個席位予軍方及警方最高領導人,而且權力與經選舉產生的眾議院平分秋色,共同決定總理職位。事實上,新憲法甚至准許參議院提名議會外的「獨立人士」成為總理,行政機關不必向公眾問責,反而需要想盡辦法討好軍方,才能保住烏紗。

沒法化解政治分裂

除此以外,新憲法改革眾議院選舉制度,把過往結合單一選區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式選舉多數制度」(Mixed Member Majoritarian),轉變成以單一選區所得而決定政黨議席的「混合式選舉分攤制度」(Mixed Member Apportionment)。按照密歇根大學政治學副教授Allen Hicken分析比較,新選制將會提高「榮泰黨」、「為國發展黨」等中型政黨選舉優勢,同時確保單一政黨無法壟斷眾議院。由於政黨之間構成有效制衡,聯合政府又似乎極不穩定,一來可以防止他信勢力借屍還魂,二來為軍方介入立法程序提供完美藉口。

簡言之,新憲法下的民主成分大幅收縮,而巴育及「維和委」權力得以制度化,難怪泰國學者Surachart Bamrungsuk形容情況「倒退」到1978年通過的憲法一樣,重返「半民主」或「軟威權」時代。

泰國民眾贊成新憲法的原因眾說紛紜:政府阻止反對派散布任何否定憲法草案的宣傳活動、部分反對者選擇杯葛公投以示不滿、憲法草案太長內容太艱澀(長達94頁)等。筆者認為,另一重要原因,可能還是選民對長期政治動盪感到厭倦,願由「維和委」所代表的威權體制管治秩序,換取社會穩定。

然而,軍方權力膨脹不會自動帶來國家穩定。從這次公投結果數字、軍方派閥、泰國政治文化,筆者對「新憲法穩定論」這套說法十分保留。

首先,泰國政府當局於今年3月曾經揚言,修憲公投會有八成合資格選民參與。那麼,假如憲法草案獲得過半數支持,那便意味着逾四成選民支持,新憲法的認受性亦算十分具代表性。

然而,根據《曼谷郵報》提供的數字指出,這次參與公投的選民比例只有59.4%,而贊成憲法草案的只有六成,數字上的說服力便遠低於預期。泰國法例規定國會大選屬於強制性投票,自1992年以後所有大選的投票率全部超過六成,可見國會選舉的認受性高於這次公投。

軍方派閥隨時互鬥

與此同時,這次公投的支持者集中於泰國中部,回教分離主義活躍的泰南三府、親他信家族的東北部都傾向反對憲法公投,間接引證軍方仍無法化解國內政治分裂局面。公投後幾天,泰國中南部及部分旅遊熱點發生連環炸彈襲擊,政府未有實質證據便一口咬定事件與國際恐怖主義無關,企圖將輿論導向親他信勢力「輸打贏要」。說穿了,軍方對新憲法的認受性也心知肚明。

雖然新憲法通過令軍方權力上升,但軍方本身便非鐵板一塊,軍方派系隨時因為權力衝突而再次發動政變。泰國實行君主立憲制後曾經發生過11次軍事政變(不包括流產政變),當中9次都直接牽涉軍人之間的權鬥,只有2006年和2014年因民選政府管理不善才有藉口出手干預。巴育及其親信全部來自俗稱「東邊虎」的王后親衞隊,他們與軍中傳統保皇派不合得來。假若他日泰國王室繼位產生任何問題,又或者某一派閥對參議院的議席分配有所不滿,事件最終將波及軍方內部團結,任何一方隨時因為意見不合而再次發動政變,「穩定論」的說法不攻自破。

最後,著名泰國研究學者Duncan McCargo在論文中曾經分析泰國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的特色,包括「法治主義」(Legalism,或譯作「守法主義」)和「道德主義」兩點。前者有利於威權政府「依法治國」,透過法律手段妨礙政敵,此點固然有利軍方;後者則涉及泰國人民對好與壞的辨別及價值體系。

東南亞民主化舉步維艱,其中一個原因源於人民普遍執着於「善治」(Good Governance),而非「民主管治」(Democratic Governance)。在泰國,「善治」必須解決貪腐、金權、小圈子壟斷政局、壞人當道、議會獨裁、政治衝突及不穩等隱憂。問題是,無論是新憲法的機制,或者是巴育在國內面臨的貪腐醜聞,從內到外都無法使人信服「維和委」能夠推動國家打破近年的政變宿命輪迴,真真正正走向「善治」。

連環爆炸目的未明

憲法公投後不久,泰國發生連環炸彈爆炸,令人聯想到有人不滿新憲法獲通過而施襲。然而,至今仍未有組織對襲擊承認責任,外界對事件的看法亦出現變化,開始把矛頭指向泰南的分離主義分子,意味這可能屬一般恐襲未必是針對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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