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日
香港教育大學張仁良校長較早前在《信報》以《生命教育的反思》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按筆者的理解,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嘗試為「生命教育」這個名稱「正名」,指出一般人對這個題目或科目的認識只限於以「提升年輕人的抗逆力」、「防止學童自殺」,或籠統地說,以「回應社會議題」為目的;換言之,這些「一般人」只是零碎和被動地,又甚至可能以工具理性的思維,去處理生命的問題,是只顧「眼前的需要」的一種態度。在回應時,張校長提出了「大中華地區」的版本,指出這個版本「非完全是一個回應式舉措」,其核心理念是「以仁愛為本……強調『孝、悌、禮』等美德」;他認為,香港的學生所需要的生命教育應更「深」更「廣」,強調「不但要讓學生認識自己、反思生命的意義,亦蘊含價值觀及品德的培養。」
對於筆者來說,為「生命教育」這個名稱「正名」,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當中牽涉到兩個相關層面的思考:首先是一個定義的問題,即「教育」這個概念為什麼需要在其前加上「生命」這個修飾詞?其次是教與學的問題,這方面的再思尤其重要,因為如張校長所言:「作為本港唯一一間專注教師教育的高等學府,『教大』責無旁貸。」此文將集中討論第一個層面。
筆者提出定義的問題,是因為定義影響和決定教學在實踐上的想像。在實踐時,「生命教育」可以被當作一個科目去執行,但也可以被視為一種理想生活的追求;前者一般都可以被安排在正式的課堂裏把概念傳遞,透過學分制去量化成果,在「廣」的層面上製造出令管理者滿意的「幻象」,而後者則是無界限的,相對應所發展出來的教學觀和性質也大大不同,只能在生活上的每一個小節去培育,在毋須透過學分的利誘之下才能深化。在一個強調以數字管理的文化中,不能透過學分去量化學生和老師的表現會令到管理者極度不安,這也是「生命教育」成為學科所隱含的矛盾。(「通識教育科」所面對的問題已是一個很值得參考的例子)當然,若二者能無縫銜接,那是一個很理想的境界,這也是考驗教育管理者的管理哲學和實踐觀。
就定義的問題,Robert Hutchins在他的一本名為The Conflict in Education in a Democratic Society的書(中譯為《民主社會中教育上的衝突》)所提供的一個有關「教育」這個詞的定義對討論或會有幫助。他認為:「教育的目的就是改善人。」換句話說,教育的最終目的就是以人的生命為中心;這裏所指的「人」並非單純是指個人,因為雖然「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是「人性也是(具)社會(性)的」,因此「要正確地運用人的自由,人就需要紀律。要在社會中生活,人就需要德行。」從這些原則所引發出來的結論就是:生命除了個人層面以外,是不能撇開所共存的社群面向去談論的。按照一位英國的社會學家Anthony Gidden及德國的哲學家Hans-Georg Gadamer的觀點,雖然社會的體制會給予人規範,但同時也賦予人資源去發揮其自由;換言之,社會是塑造個人生命的成長所不能缺少的一個環境因素,因此教育的最終目的不單是去改善個人,也同時是改善由個人所組成的社會之生命素質;故此,從Robert Hutchins的觀點去推想,教育一詞並不需要加上「生命」這個修飾語去表示生命在教育上的重要性。那麼,為什麼要這樣做?這到底是否反映了兩個相關的事實:一、過去的教育忽視了生命的培育;二、教育的意義正在貶值當中,因為我們只把教育視為一種工具,其目的只為了在未來「搵食」。可能有人會問,現在的醒覺不也是一件好事嗎?
以種植象徵栽培生命
張校長提出「需要用心經營教學環境、建立校園文化」,指出教師必須「以身作則」、「言教身教」,此外「家長的角色也毋庸置疑」,更承諾,在未來5年,「教大將重點推動生命教育,並已撥1000萬元,循學校教材及師訓兩方面着手,設計「『貼地氣』的教學資源」。上述都是所必須的配備,筆者所關注的是這個所謂「『貼地氣』的教學資源」之設計。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因為這正正是關乎教育能否被賦予生命的關鍵所在。讓筆者借用一個比喻去說明。
在張校長的文章刊登以後,大學有關部們便上載了一張圖片到「教大」的網頁,藉此推廣有關文章,不難明白,內容以種植的意象象徵栽培生命的願景。這幅圖像令筆者想起一位神學家 Henri Nouwen(盧雲)的一個比喻,他在In the House of the Lord一書中這樣說:「A seed will never grow if we pull it out of the ground daily to check its progress。」簡單的翻譯就是,若我們每天都把種子從泥土中拔起來去檢視它的成長速度,結果它是永遠不會長大的。Nouwen的勸喻提醒我們要追問,張校長所構想的「教育系統」和所希望經營的「教學環境」和「校園文化」是如何運作的呢?是一個經常都會「把種子從泥土中拔起去檢視它的成長速度」的機制,還是一個促進善用個人及同時尊重別人的自由之「生活」場所呢?
生命的培育是在生活中,需要透過與別人相處,在一個欠缺保證可預見的成果之環境中進行思辨,當中涉及價值取捨的判斷,藉此習得恰當的生活態度,(這是我們現存教育系統的設計中所欠缺的);在這種處境中,「身教」是重要的,不過所謂「身教」者,應該是指學生有動機地去模仿他/她們認為值得仿效的對象,誰會成為學生的仿效對象往往並不取決於老師的意圖。因為這個緣故,張校長所提出的「校園文化」,而非課堂,便成為提供仿效和孕育生命的場地。問題是:哪是一片怎樣的土壤?
面對着一個很大挑戰
把生命的培育看成是一種生活體驗的成果是有別於那些以「生產線」的管理模式,按既定設計好的藍本去製造出來的「理想生命素質」,後者所欠缺的就是生活。筆者並非否定課堂的功能,但那絕不是賦予教育生命力的終點。
總的來說,張校長在為「生命教育」, 或更正確地說,為教育的生命「正名」時, 是面對着一個很大的挑戰:在定義上,他需要很弔詭地去掉「生命」這個為了粉飾這一科的修辭,藉此透過還原「教育是生活」而非科目的本相,才能夠兌現他所渴望去提供一些「『貼地氣』的教學資源」之承諾。
究竟何謂「『貼地氣』的教學資源」呢?筆者將會在另一篇文章以實例加以說明。
撰文:鄧惠欣_教育評論員、哲學博士(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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