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
去年,HTC找了《還珠格格》的林心如拍廣告,朋友笑稱「過氣品牌」找「過氣女星」拍廣告,雖然她年屆四張,但吸金功力一點也不少。
如果你還認為在大陸的海峽兩岸明星是唱歌、拍戲、接廣告這三道板斧賺錢,那你就真的錯了!林心如一九九四年就踏入了演藝圈,在去年的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上,林心如排第八十二位,收入為一千七百八十萬元。需要注意的是,Forbes名人榜統計的收入,包含的是名人在影視作品、廣告代言、體育比賽、書籍出版等文化娛樂產業活動中的稅前收入,其中不扣除與經紀公司、主管單位分成部分,不計入名人個人的投資經營性收入。
現在,明星創富速度和模式,已遠超我們的想像!二〇〇九年,林心如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擔任電視劇製作人,她堪稱業內融資高手,工作室成立時就得到了大財團的支持。工作室投拍的第一部戲《傾世王妃》,該劇當初投資三千萬元,上映後利潤翻漲了一倍!隨後她又再接再厲,製作並主演投資逾億元的古裝劇《秀麗江山》。僅二〇一五年,林心如的收入就超過了一億人仔。
內地資本市場的蓬勃發展,讓明星找到了一條更為迅速的發財路徑。華誼兄弟改制時,黃曉明入股,成本為每股三元;華誼兄弟IPO時發行價即達到每股二十八點五八元,升值八倍多。如果黃曉明五百四十萬元成本購得的股權持有至今,收益率將達到八十三點八倍,僅此一項,他將坐擁四點五八億元身家。他片酬大約每部八百萬元人民幣,電視劇每集六十萬元,如此計算,持股市值大約等同於他接拍五十部電影或者六百集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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