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
牽動全港傳媒能否以車牌查冊作偵查報道的蔡玉玲案昨天有終極判決,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她的定罪及罰款。法官在判詞中表明,沒理由把真誠新聞調查從一開始就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之外。事後新聞界最關注的莫過於日後可否透過運輸署系統進行車牌查冊而不被起訴。
今次法官判詞明顯有利於傳媒一方,但新聞界未來能否如以往般利用車牌查冊作新聞報道,就要視乎特區政府怎樣修改現行政策。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天回應裁決時並無為此定調,僅稱當局尊重法治,一定依法辦事,相關部門將因應判決內容檢視程序。
陳國基的說法絕非「耍太極」,筆者聽聞運輸署內部近期正忙於為「易通行」善後,且之前沒預計政府於蔡玉玲案敗訴,故目前暫未制定出一套完善應對方案,運輸及物流局會先研究終院判詞,再着手改進車牌查冊機制。
有熟悉車牌查冊的添馬中人預計,既然法官判詞表明新聞自由應受保障,運輸署很難繼續無視傳媒查冊車牌的實際需要,有必要提供相關選項。然而,官方仍然有多種行政手法,限制傳媒或公眾的查冊空間,例如只容許已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的傳媒機構有資格查冊,又或者賦予運輸署權力,審批有關申請是否適合查冊。
另一方法是仿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收緊公司查冊的做法,由原本可完整查閱身份證號碼,變成僅能閱覽部分身份證號碼。有官場中人表示,這種方式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認可,認為能在保障個人私隱與提供查冊服務之間取得平衡,相信運輸署極大機會循此路進調整政策。
有政界中人提醒筆者,運輸署署長羅淑佩3年前亦曾遇上類近事件。話說2020年,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民登記名冊公開讓市民查閱的制度。法院最後裁定傳媒工作者可獲豁免查閱地方選區選民名冊,當時身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的羅淑佩遂去信法院,表明局方只准許已在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的傳媒查閱選民名冊。
高官們經常強調香港一直享有新聞自由,並無改變,且看當局未來修改查冊條件時能否合理地開放資料予業界使用,保障市民知情權,讓社會一同呼吸新聞自由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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