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
很多人說,潮濕有霧是傷春悲秋,社福界《最佳執行指引》(簡稱《指引》)為屁大的事,何足立法會掛齒。與其討論《指引》執行情況,不如檢討整筆撥款制度,一味圍着無足輕重的《指引》團團轉,不單浪費彈藥,更是給社福署牽着鼻子走而不自知。民間社會資源有限,更要知輕識重,出手就要對準問題核心,何況政府愈狡猾,管治策略往往迂迴曲折,口蜜腹劍,故此我們更該抖擻精神,進退有度。
對於花時間討論《指引》這件屁大的事,我一面受教,一面又覺得屁大的事都沒有擔當,要你何用!何況《指引》背後有段抗爭歷史,是社福同工集體努力的成果。時為2001年,政府改革社福界非政府機構的公帑資助安排方式,以「整筆過撥款」制度取代過往的「實報實銷」制度,整筆過撥款制度為社福界造成生態大災難,以「靈活和彈性」取代「穩定與規劃」,從此令「服務跟災難走、同工跟合約走、服務對象無路可走」。
所謂檢討 迴避問題
2007年社福同工終於對整筆過撥款制度忍無可忍,走上街頭,分別兩次發起集體請假和罷工,向整筆過撥款制度說不,要捍衞社會服務和同工權益!由於社福界團結和同工的參與,政府終於承諾檢討整筆過撥款制度,於2008年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評估制度的成敗,最後於同年12月發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並提出36項建議,其中一項建議就是《指引》。
社署為指引的具體內容研究再研究,諮詢再諮詢,直至2014年4月才落實14項指引。根據社署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直至2016年3月,部分機構依然未能按指引處理機構的財務、人力資源和管治。
2007年的倡議至今10年,個別機構卻仍然未能跟進改善有關管理方式,這結果當然令人失望,而背後更大的問題是,整筆過撥款制度的檢討和改善建議的執行,其實是搔不着癢處,掩蓋一些關鍵問題。香港政策透視於2009年發表《整筆過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書及公眾意見書比較研究》,研究發現,檢討報告書對多達112個持份者提出的關注視而不見。
研究指出,檢討報告書並未有從「不穩定的人力資源對服務質素的影響」這個角度檢視整筆過撥款制度的影響;指報告書肯定「競爭性投標」的重要性,卻沒有理會業界清楚地表示競爭性投標與社會服務的核心價值背道而馳;更進一步指「新的津助制度壓縮了服務的開支,遏止服務需要,令服務質素下降」。
這些問題至今仍然發生,這顯然不是執行36項建議並把《指引》全部落實便可以解決到,因為檢討報告根本沒有回應社福界面對的核心問題。事實上,社會服務相信人才是服務的核心,社工需要穩定的人手和足夠的時間接觸服務使用者;而政府則須按社會轉變,定期作社會服務規劃,服務需求、人手比例、人手編制等等,是重要的規劃指標以保障基本的服務需要,讓服務的投入能令使用者的生活得到改善。
然而,整筆過撥款制度的檢討和改善建議,一方面合理化彈性人力資源投放,延續競爭性投標機制,未有正視這制度下業界面對工作的「異化」,社工疲於奔命地寫計劃書和交報告,接觸服務對象的時間愈來愈少,而服務對象的需要卻是愈來愈複雜。同時,政府亦停止過往「5年計劃」的規劃方式,沒有就社會福利服務作長遠承擔,令社會服務的供求嚴重失衡。
檢討委員會及政府刻意透過議程設定(Agenda Setting),轉移社會的視線:把社會服務人手規劃的問題約化為機構管理層與員工之間的矛盾;把社會福利規劃的問題約化成機構管治問題。「加強機構管理」成為政府逃避責任、逃避人手規劃的護身符;「非政府機構有責任」也成了政府迴避改革整筆過撥款制度的藉口。
簡言之,設立《指引》雖為非政府機構的管理設下基本框架,然而,這遠遠不足以改善現時社福界面對的問題,社福界是不會放棄「大幅改革整筆過撥款制度」這個共識!
邵家臻_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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