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較早前接受無綫電視(電視廣播00511)財經台的訪問,題目是住宅管理費應否要監管,我認為應該,原因是住宅的管理費水平並不合理,也影響了很多市民的福祉。發展商當然會反對,因為物業管理帶來了可觀而穩定的收入,但這項收入未必在財務報告中完全反映,因為有些發展商在年報中會不透露,或利用附屬公司來提供服務,令有關數字在年報中隱形。也有開誠布公的例子,其中某集團在2017年6月底的年度收入共183億元,售樓有132億元,租賃31億元,物業管理11億元,不是低的數字,因為發展商每年售樓的收入上落很大,但租賃及物業管理的收入卻相當穩定。
現時公共交通工具的水平基本上有監管的,巴士、的士、小巴等的票價,受運輸署的監管,即使是港鐵,政府是大股東,可以運用影響力。每位市民每月約花上數百至一千元左右於交通費上,負擔不輕。
再看看住宅的管理費,動輒要4元以上一呎,一個普通的物業每個月付上千多至數千元的管理費,而且是長期的一項支出,長住長付,但除了是業主立案法團可以和管理公司商討外,別無他法,要更換管理公司並不容易。
公平點說,有個別住宅物業管理公司的水平相當高,它們提供國際品牌五星級酒店的服務及環境,有人可能會覺得昂貴,但亦有人希望他們的家可以有這種服務及環境:24小時空調、水晶吊燈、豪華會所及餐飲等。
收取8%酬金似乎太高
當然,有這種環境及服務,成本不輕,通通由業主支付,而且在設施舊了以後,還要付出保養及更新的費用。
現時不少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在管理費收入中收取一個百分比作酬金,如8%,這個水平是穩賺的,因為未有扣取薪金及折舊等成本。
以一般的企業來說,特別是勞工密集的行業,純利有6%已算不錯,以大家樂為例,它最新一年的純利是6.4%,這是減去了各項支出後的結果。如果一間管理公司在未扣除支出後收8至10%,似乎是過高,而且營商是有風險的,沒有穩賺那回事。管理好的公司便賺錢,管理不好的當然會虧損。
有些居屋的管理公司收取約1元多一呎,是基本的保安及清潔,水平不錯,證明成本不是那麼高。當然要有會所的話,成本必然大升, 但是否需要4元以上一呎,真的要看成本結構,但以現時的情況,先扣起酬金才提供服務,任由業務虧損的模式值得商榷。
不能以自由市場做擋箭牌
先撇開政府監管的問題,發展商旗下的商場會由保安公司、清潔公司提供服務,發展商有自由度,而通常是通過投標的方式來選擇服務公司,這樣便可以保證是當時市場的價格來得到服務,當價格或服務水平未如理想時,發展商可以更換服務公司,這點清潔公司最為清楚,發展商對於價格及服務水平的要求相當嚴格,它們有相當大的權利及自由度去選擇服務公司。
反觀住宅管理公司,付出的業主沒有太多權利去選,監管上也未如發展商與清潔公司般的情況。現時住宅物業的管理費有點離地,我絕不同意以自由市場為擋箭牌,說不可以管。公共交通機構也是私營企業,但一樣要受監管,為什麼關乎很多人的福祉、花費更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不用?
社交媒體聯繫各業戶
記者問我如何在新屋邨中更換管理公司?因為大家互不認識,方法是有的,答案是運用社交媒體,問題是如何使住客知道有住戶的社交媒體,這要考當事人的智慧了。我有方法,但不方便在此說,基本上是O2O(online and offline)一起用。聯繫了各業主、住客後,可以來一個公投,看看大家認為的管理費水平是多少,服務水平的期望又如何。
政府有責任監管管理費的水平,因為現時的水平不合理。市民辛辛苦苦地儲了首期,置業時被政府插了一刀,我指的是印花稅,以後直到出售為止,每月要付出沒有太大選擇而高昂的管理費。政府可以做的是要求在香港營辦住宅物業管理要領取牌照,再在牌照內訂出條款,包括收費的水平,這樣可望把管理費用的水平趨於合理。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國際貿易與中國企業課程聯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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