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5日
人們常說的贏家通吃,不僅僅存在於互聯網行業,而是幾乎整個科技產業。
近來的阿里巴巴事件將會對科技企業的發展策略、對科技企業的監管,甚至對科技產業生態的規劃都具有長遠的意義,遠遠超過一家企業收到天價罰單這麼一個簡單新聞。我要強調的就是市場壟斷性。
以前人們以為互聯網企業才會贏家通吃,其實這是所有科技企業的普遍規律,由於科技產品的顛覆性特徵,企業一旦成功,往往具有很強的市場控制力。只要沒有出現新的顛覆性技術(比如電動車衝擊燃油車),那麼他就會實現持續的市場統治。這是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特質決定的,中外皆如此:
二○一二年,Facebook以七點一五億美元收購Instagram的交易,被質疑存在扼殺潛在競爭對手的嫌疑。當時Instagram的CEO希望公司能夠自然成長,但朱克伯格明確表示「不能與我們競爭」;
亞馬遜作為美國最大的線上零售商,收集、分析銷售和產品資料,發現熱銷商品,並進行複製,從而推出自己的競爭產品,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
一向宣稱不作惡的Google,在歐洲也收到了天價罰單。Google的壟斷力量主要體現在搜索廣告市場中,利用資訊不對稱,暗中調整搜索演算法,自己的廣告會出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比如傳統醫藥企業,像Pfizer、AbbVie、Merck這些醫藥大廠,他們靠新藥佔領市場,建立了強大的銷售隊伍,就能夠以此為資本,來確保自己的市場統治地位是安穩的。
為什麼壟斷這麼重要,企業不是慈善家,當擁有了贏家通吃的能力後,很容易濫用權力,扼殺競爭對手,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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