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
有一個英文字preference,往字典中查究,解作偏好、喜愛、愛好。我認為,這幾個釋義內中的用詞並不貼切,更可能有誤導之嫌。誤在哪裏?在於好、喜、愛這些字,都不是中性持平的,而是有點兒偏頗;用上了,給人一種「好的」、「值得喜愛的」那種感覺;也就是,可能過於偏向「善」的方面。
其實,有一些人prefer的東西,不一定是大眾公認屬「良好」的、「可喜」的、或是「可愛」的,而是可以有「不善」的含義。例子有如preference for recreational drug use(嗑藥的嗜念)、Sadist's sex preference(施虐待狂者的性傾向)、Hitler's personal preference(希特拉的個人癖性)。
那麼,該怎麼樣翻譯才對?我提議:「更合乎自己心意的選擇」,或「稱心之傾向」。
試舉一個例說明。普通話有一句說話,我在上海人的圈子中也曾聽到過,是為「領回來的兒子當兵」。什麼意思?有一個人有多個兒子,其中有親生的,也有些是領養的。有一天,國家抽壯丁上戰場打仗。輪到他須「交人」的時候,他推那些領養的趨前充數,自己的骨肉則留下來。這句說話寓意一種自私的心態:在有需要作取捨選擇之時,盡量傾向做出一些「可以減輕對自身引致損失」的決定。
如果人人家中的兒子都包括有親生的和領養的,向國家提供壯丁上戰場時,每一個家庭單位中,往往會揀選後者先作犧牲。這裏面牽涉到人類天生的一種劣根性,叫「自私」。照道理,親生骨肉是人,別人生的孩子也是人,兩者的價值一樣。但是,正所謂「血濃於水」,總是自己生的更牽腸掛肚,更着意揪心。為了想迎合自己之私欲,每一個人都不期然會作出上述這般的取捨。
這些「個體」(individual)的「取向」若是集合起來,從宏觀的角度看,就會形成一種大「趨向」。正好比是,消費的時候,人人都會刻意揀選手中比較殘舊的銀紙先用掉;於是令到市面上流通的紙幣都以剝落斑殘的佔多,帶來「劣幣驅逐良幣」之說。歸根結柢,那正正是一個由「preference心理」導致的現象。
不過,有人對「劣幣驅逐良幣」這句話,卻有別的一個似是而非之另類(錯誤)詮釋,視之為形容一種「個體私欲若是集合起來,可引致宏觀不良後果」的現象。錯在哪裏?今天篇幅已滿,下一篇續談。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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