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
花了兩三個月,才處理了家中多餘物品,將大廳收拾得乾乾淨淨,大抵可以請客了,但現在一下子又堆了幾箱書。
經常告誡自己不要再買書,但看到好書又忍不住;於是家裏的書像雜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每搬一次屋,起碼丟掉十多箱書──有一次捐給某中學,這算是書籍最理想的歸宿了,所以連一些比較難得的藝術書籍也一併捐了;記得以前教中學,也提議過將一些書捐給圖書館,稍為表達意願,但見圖書館同事面有難色,於是「識做」,不再提了──於公而言,當然有利,但對這同事來說,意味着有許多編碼入藏工作要做。所以願意捐,也未必有人接受。
現在不作他想,把一些還有點價值的書送給二手書店──要賣,賣不了多少錢,也不急這點錢,大方一點好了──吃文化飯不容易啊。最近稍覺安慰的是,書店放話──那些書賣得不錯,有的話再多拿點來。
除了書籍,有些朋友同樣頭痛的是古物。一下子把所有收藏捐掉倒痛快,但博物館未必願意接整批的捐贈──他們也有收藏方向和準則,收藏空間亦受限制。最近見到的例子是,包錯石一屋真真假假古董,藝術館就是挑了一百三十方墨硯;收藏一生,包錯石總算對文化有所貢獻了。其他收藏怎麼辦(量可不少,他生前租了個房子專藏古董)?可夠後人頭痛。
除了大收藏家,一般人收到一兩件博物館級數的古物已然不錯;整批捐,博物館不一定接受,但挑了最精那一兩件,其他怎麼處理又是問題。書畫更複雜,因為涉及真假鑑定,而以古書畫來說,五個專家,總有一個不同意見。你視之如寶,但有人看之成泥,怎不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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