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
人在海外,編輯傳上讀者來函信封照片。我回答道:「請替我拆開拍照給我好嗎?要是沒真名的話,不用拍,丟掉好了。」
編輯還是把信件拍下來傳給我。真的「料事如神」——那封信的署名是「讀者」。
不是我有什麼「神通」,而是經驗使然,過去收到的讀者來函,十居其九是這類「讀者」,寫信的人隱姓埋名——他們不同意我某篇文章的觀點,一本正經地提起筆來,反駁一番。到了最後,署名「一讀者」。
這年代,連情信都不作興寫了,你可以想像還用筆寫信的是什麼人——都是一些無聊透頂的老伯伯,思想保守混亂,又膽小如鼠。
我的文章是用真名發表的,要承擔道德和法律責任;你既然有衝動提筆訴說自己的觀點,觀點又不涉什麼刑責,幹嘛連寫上真名字的勇氣也沒有?這樣的關係不是很不對等嗎?所以,這種人是懦夫中的懦夫,可以置之不理——因為這些懦夫不願意為自己所想所信付出任何代價,所以無論他們相信什麼,都不起任何作用——他們是逆來順受,被社會改變而不是去改變社會的人。
可是,這類「一讀者」是非常普遍的中國現象——四十年前,北京的星星畫會為抗議展覽被當局取締而舉行了解放後四十年來初次由民間發起的遊行,留言冊上寫滿了感情洋溢的留言,可是絕少寫上真名字;待遊行走了一段路,前方出現警察,這些熱情的支持者散去了大部分,有些人甚至爬到樹上看熱鬧去了……
這種群眾的能力只限於背地裏、黑暗中搞搞小動作;在陽光之下,他們是唯唯諾諾,不敢公開向獨裁者說「不」的順民;正因為這類懦夫量多,所以獨裁者濫權而無所忌憚,中國政治亦無以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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