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
我天生對顏色敏感,亦存在強烈喜惡。因此,無論我寫的文章,我影的相,都有着對顏色的感念。藝術家對顏色有興趣,物理學家也對顏色覺得好奇。
對物理學家來說,顏色並不存在於物體的本質當中,而是在觀看者的眼中。所謂顏色,是由物體發射或反射出來某種頻率的光,只是一種感覺。
大紅花將某些頻率的光映入我們眼中,所以我們看到它是紅色,至於這些頻率的光,是否真的被感受成各種顏色,卻取決於每個人的眼和腦;主觀感知和智慧認知。我們從理性科學中學懂,將所有色光加在一起,會成為白光。同樣,黑色也不是顏色:它,只是缺乏光。
有時候,磨光的表面,也會看起來像黑色的。舉例:磨得極之光亮的刀片,它的鋒口雖然不是黑色,但如果把它們疊起來,從刃口看進去,就會是黑色。這是因為,當光走進刀刃間的細縫時,會被困在裏面,並在其間多次反射之後,「被消失」了。不過,即使如此,我們所以能看見黑色物體,證明:它並不會令照射到它們的光完全泯滅,總會從反射一小撮出來,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看見這些物體存在。
回到基本,我們能分辨顏色,是因為對方發射的某種光頻。人類對世上萬物的感覺,會因此而改變。當它們身上發出的光頻愈來愈少;又或者和我們內心所認知的,互有落差,自然會改變我們對某種顏色的反應。這是因為,我們有歷練,有睿智,懂得分辨:眼前看見的,耳朵聽見的,情知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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