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
這篇文章動筆時,有兩則新聞在電視上一再廣播。一是由建制派牽頭的「守護香港」集會;另一是警方在荃灣一工廈單位破獲一個炸彈工場和「武備庫」。從搜獲物品內容及被拘捕者身份看來,這些東西與「香港民族陣線」不無關係,很大可能會是準備在遊行時用於攻擊。兩事件差不多同時發生,像是上天冥冥中有一個特殊的啟示。
現今一連串示威最先的起因,在於政府擬推行的《逃犯條例》修訂,那是十分清楚的。該條例應否修訂,卻是極具爭議性。本來,因應社會的變遷進步,不時有需要將現行的法律作出修正,是為「法律改革」。香港早在八十年代已有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法律的不足,提出改善的建議。不過,如果法律改革觸及敏感的題目,當政者須謹慎從事。在刑法而言,為了彰顯公義,犯了罪的人必須繩之以法,法律不可能容忍存有給予他們肆意「逃脫制裁」的漏洞。《逃犯條例》的修訂,原則上無可厚非,就台灣殺人疑案而言,可能更屬切中時弊之舉。不過,這一次政府的手法可能太鹵莽了。如果當初由「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導,循序漸進,可能不致招來這麼大的反對聲音。再者,市民具體地針對的,不一定只是這個條例的修訂,而是對政府「由上而下」一貫手法的不滿,藉之而一下子爆發出來。
手法之拙劣,不單單見於這個法例的推進,更一而再、再而三地,顯示在其後的應對中。這方面,除了現場警隊行動有極為「難看」的表現之外,最主要的有兩個大缺點。一是警方的情報工作,另一在於公關。兩者在今天都一起浮現出來了。
《孫子兵法》說:「知彼知己,百戰不殆。」由示威發展成為暴力侵襲,當中有很多可見的「變更特色」,其背後必定有跡可循。例如,暴徒的裝備以至武器,是如何滙集運輸到現場的?這是警方情報工作必須涵蓋的範疇。但我們要等到發生騷亂的一個多月後,才見到警方這(像是僅有的)一次行動。
在另一邊廂的「守護香港」集會,不但不是公關高招數,更是敗筆。若有一方撐「反送中」,另一方撐警,只會把不同意見的人推向兩極。公關要做的是疏導而不是增加對立。疏導的方法之一是,令大眾對警方以至政府的措施更了解,從而認同。當年「佔中」之時有「四點鐘許Sir」,現在怎麼連這樣簡單的一個公關渠道也沒有了?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草本對症 尋醫不問藥》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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