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
什麼是「生命」?那可以用生物學及非生物學的眼光去看。
首先,為什麼要取用「眼光」這個詞,而不說例如「標準」、「特徵」、「定義」?因為生命這東西,可以是虛無縹緲、玄之又玄的。各種宗教所說的「生命」,並不局限於我們一般理解那個「由出生至死亡」的歷程。而那種「生命」的本身,也可以完全沒有套路,千奇百怪,莫衷一是的。隨便取一個例子。膾炙人口的一句宗教說話「信耶穌得永生」,其中「永生」一詞所指的生命,就不能以世俗(非宗教)的概念去具體闡釋;而在同時,其他宗教亦有各說各不一般的「永生」。
生物學屬科學。科學是人類就世間事物做鑽研理解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再者,單單是把「鑽研理解工作」提升至哲學的層次,已經可以去到不少超乎物質(形而上)的範疇。所以,在試圖理解生命之時,我們只可以將其歸屬為見仁見智的「眼光」,但未必能賦予標準、特徵、定義。
然則縱然是在生物學的層面,「生命」其實也沒有大家公認、放之於四海而皆準的定義。一般的共識只是:生命是一種具有「自我」性質的存在模式,而其中,應有下述七種特色。
第一是「有組織性」。生物體內有基本的單位,是為細胞。細胞的數量可以是少至只有一個。更常見的現象,則是很多細胞組織聚在一起,形成獨立的個體。其次,有生命的個體,能夠(第二)維持體內平衡,再而能(第三)適應環境。前者是內部的統一與協調,整個個體將自己持續地處於一個相對恒定的狀態。後者是針對外間環境的變化,作出適當的調整。
第四是,為了生命的存在和延續,能做到新陳代謝之功,換言之,有能力將一些別的東西(可以取自其他生物甚至「非生物」),將其轉換成為對自己(包括對自己細胞)有用的成分(我們稱之為「組成代謝」),以及將一些「有機物」分解,以轉化和獲取「能量」(我們稱之為「分解代謝」)。另一方面,為了可以適應環境,能(第五)對外間的刺激作出反應。
第六是有生長的能力。基本上,做的是增加體內細胞的體積,以及用細胞分裂的方法增生,以增加體內細胞的數量。最後(第七)是繁殖:也就是傳宗接代,用生殖的方法,做出自己個體以外的新生命,產生同樣但新的個體。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草本對症 尋醫不問藥》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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