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
一如本文題目,折騰大半年的中美貿易戰,愈來愈多跡象顯示, 可以對雙方達成協議作審慎樂觀,這裏有兩點:
讓步讓到什麼程度﹖
先從協議內容上講,許多觀察家都說,中國會作適度的讓步,以換取美國盡早簽訂協議,停止貿易戰。讓步是肯定的,但似乎很少有人提及到底讓步讓到什麼程度?有兩個重要的參考標準可作判斷:首先是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時所作的承諾,美國官方和輿論界固然屢屢批評中國未有嚴格履行當初許下的承諾,但在去年7月中,世貿組織對中國做的第七次貿易政策審議中,肯定了中國經濟貿易政策,除了仍舊認為中國是「封閉市場」之外。另外,在今年2月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表2018年度《中國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情況報告》,又一次批評中國沒有履行承諾,當然中國商務部隨即反駁,並重申在2018年發布的《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白皮書之立場。由此可見,姑勿論彼此對中國到底有沒有徹底履行加入世貿的承諾有什麼不同看法,這仍然是檢視中國讓步程度的重要指標。中國可以在既有承諾中讓步,比方說不再堅持自己已經履行,而是推出履行承諾的新措施,例如今年年頭推出的《外商投資法》,不僅進一步以法律形式開放市場,而且禁止強迫性技術轉讓等等,但很難再作出超過既有承諾的更多讓步,因為再讓,等於一瀉千里,毫無可據之準則了。其次是關乎主權和國家尊嚴的所謂「確保執行機制」,美方一直主張要加入確保中國執行讓步承諾的機制,除監察落實情況外,同時如發現沒有落實則自動啟動新的關稅懲罰。這種讓步是不可想像的,即使換來了停戰,但政治方面的損失比停戰的經濟止損還要大得多。美方再怎麼在這方面逼迫中國,其實作用有限。
另外,從外交文書上講,現在美方發放的消息顯示,雙方協議應該採取比正式條約(treaty)的國際法位階略低,但比君子協定(agreement of gentlemen)更高級的形式:諒解備忘錄MOU。不使用「條約」,中方易於接受;不採用君子協定(過往多數採用,國際法效力最低,美方抱怨中方沒有切實履行),美方比較滿意。不僅列入彼此認同的內容,更列出彼此仍存在分歧的細項,如果消息屬實,這等於變相承認了即使存在異議,在現階段也要達成協議!
作者為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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