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南方報業記者成希涉嫌性侵女實習生一案引發了職場騷擾的熱論,在公民基本法制意識尚欠缺的大陸,就連作為媒體職業人的當事人似乎也未認知到此行可成重罪,加害人肆無忌憚,從言語暗示到搶身份證直到進入房間後反鎖門將實習生強暴,沒有絲毫怯意;而受害人從被邀請喝咖啡到身份證被搶,跟隨疑犯進了房間, 除了表達不情願外既無呼救亦無反擊,只是事後在朋友的堅持下才想到提告。社交媒體的小組討論中,一眾男性媒體人竟然帶着戲謔和調笑將此作為艶事,更有與疑犯是同事的媒體人去採訪受害人,並在標題赫然寫着〈事後我才意識到這是強姦〉為疑犯洗地。
羞恥文化
為何發生在職場和熟人間的性侵不被人們意識到是重罪?我們的羞恥文化讓緘默成了潛規則,社會文化要求年輕女士必須天真,必須小時對鄰人、男性親屬,長大對友人、上司保持信任。在危險發生前的徵兆必須忽視,否則會得罪人,會影響社交關係,會冠以自作多情,在事情發生後多數會將錯誤攬於自身,因為太輕信,因為軟弱,因為沒有奮力抵抗,因為妝容裝束和友善暖昧才導致性侵事件。而有勇氣的訴訟多數因證據不足不了了之,受害人還會承受長期的敵意、挖苦、議論、孤立,更多的是猜疑,受害人是否有金錢和權力目的?尤其是職場上的受害女性更是會陷入被敬而遠之的境地。
性侵在各國都是重罪,而被中國男性輕視此罪的原因是,中國社會之下女性在受侵害後多數不敢提告,因為在審判結局不明確的前提下女性付出的名譽成本太大,而即使加害人受到懲罰,女性也會因個人所承受的壓力認為此舉實在得不償失。而加害人在社會生活的目光所及裏極少見到性侵事件會被公開並受到嚴懲,於是罪惡在緘默中被埋藏和消化掉了,本來構成重罪的行為被這樣的男性輕而易舉地實施了。
南方報業的成希對女同事和實習生的性騷擾已是常年,並且曾因新聞勒索敗露被調離至另一部門,作為新聞記者對法律和倫理的輕視,以及他所在的媒體集團對道德人格的無底線包容,令人對新聞業也不禁擔憂,是什麼人格的人在做社會新聞?是持什麼道德觀和信念的媒體業在記錄監督我們的社會?
諸多男性在討伐受害人的軟弱縱容了加害人時,忘記了這位還在讀大學的實習生之所以噤若寒蟬,是因為她自小生長在這個法律意識薄弱,道德觀念低下,仍然由男性權威主導的保守社會之下,法律處理熟人強姦案時的輕判,社會輿論對受害人的輕慢與群嘲,常常是疑犯並不知恥而受害人先過早地嘗盡了羞恥。
復仇快意
美國的黑人小女孩受鄰人性侵,她憤怒的父親在報警前就對疑犯予以暴擊令其喪命,法官判女孩父親無罪,這是法官所代表的整個社會的法制和倫理觀,我們可有這樣的公平正義給那位實習生以及許多同她一樣遭遇的初涉社會的孩子?哪怕是私刑的報復又可有她的父親兄長去實施?令人驚悚的電影《不可撤銷》(Irreversible),開篇橋段裏是受害人的男友找到暴徒痛毆,在今天這樣的女性面對的環境裏,暴力也成了復仇的快意,否則到底罪惡與羞恥到底應該誰來承受誰來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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