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
我在北角官立小學畢業之後,進了一所教會學校,校中有小教堂。每天上課的過程中,不缺宗教儀式。當然,更少不了「聖經」這學科。我很快就全身投入了。像是小孩子依戀父母,宗教給了我精神的寄託。
在離開學校的數十年當中,我和「教會」的距離拉遠了,但那不是等同說,我和「宗教」之間出現了隔膜。我每天的工作純粹是科學性的;但科學與宗教本身,卻並非互不相容(mutually exclusive)。科學研究的是事實;更準確地說,研究的是「地球上」的事實,至少絕大部分現有的科學都如是。牛頓三個運動定律在地球上顯然是顛撲不破,但一旦離開這個小星球,不用看很遠,已有「相對」的誤差。宗教是精神上的道理,不是事實性的探究。只是,當一般人硬要把宗教的教義拉下來(形而下),像科學般用顯微鏡去看,宗教免不了被扭曲。
當年我讀《要理問答》,第一句就是:「你為什麼生在世上?」書中的答案:「為恭敬天主,救自己的靈魂」。這是典型的宗教扭曲。如果說一個人的出生是為了「救自己的靈魂」,那就是先決地說(pre-suppose):他未出生前,本已有一個靈魂,而此靈魂陷於危機中(或失落了),須救回來。於是他就「生在世上」。我們不須將這說法拉過去,與「投胎」的理念作比較;單單是用邏輯作思考,就可以見到這是類似「一隻狗在追咬自己尾巴」形式的辯論:既沒有來頭,更沒完沒了。
小孩子未去到能仔細思考的水平,用這類「具體而誤」的說話去引導他,最初可能會奏效。但若進一步想想,當他更明白事理之時,看透了外間的煙幕,會不會對其中的境況產生疑惑?若他將包裹着的一層糖衣消化了,從而感受到內裏不一樣的本質,他大會把這粒「糖」整個兒吐出來。
身體最基本的生和長, 發生在細胞的層面。若問細胞:「你為什麼生在世上?」它會答說:「做一日細胞,發揮一日功能;最終複製自己,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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