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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6日

吳凱宇 教研陣地

難民子女教育值得關注(下)

雖然如此,難民兒童在教育上仍面對不少困難,其中最大的問題仍在於財政。雖然學資處會酌情資助難民兒童的學費,但難民父母要先為子女墊支,約半年後才可以向學資處領回費用。由於難民父母不能工作,加上政府生活津貼僅夠糊口,所以這筆墊支費用對他們構成很大的財政負擔。此外,難民子女亦不受幼稚園學券資助,學資處只給予每人每月不多於1600元的補助,這根本不能應付大多數幼稚園的學費。即使學童酌情獲得全數學費資助,難民家庭仍要為子女張羅如書簿、文具、校服、交通、午膳和課外活動等其他學習費用。我們曾到訪一間有接收難民學童的觀塘學校,該校的老師告訴我們,不少難民學童每天都要由元朗乘車回校,交通費不菲。雖然香港明愛等教會或民間團體有時會向難民提供部分資助,但多屬間歇性,未能根本解決問題。

香港作為經濟發達的國際都會,理應為國際難民問題作出更大的承擔,但由於市民對應否接收難民仍未有廣泛共識,所以現時未必是適合的時候把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延伸至香港,但我們絕對可以為滯港難民子女的教育做得更多,使他們日後前往第三國後能有更好的發展。

擁有教育權利

環顧不少西方發達國家,例如英國、德國、法國、荷蘭和紐西蘭,尋求庇護人士的子女都享有與國民一樣的教育權利,適齡入讀中小學的兒童都會被強制入學。而香港雖然無須遵守《難民公約》,但卻簽署了《兒童權利公約》,當中訂明兒童有接受免費義務小學教育的權利(第28條),而正在申請難民身份的兒童亦應得到適當的保護(第22條)。所以特區政府應考慮把現時個別考慮是否讓難民子女入學的做法改成強制入學,以確保所有短期內不會離港的未成年難民均可接受基礎教育。而學資處亦應改變現時酌情資助和「先支付,後退款」的做法,為難民子女設立一套獨立的資助機制,使他們能及時應付學費和各項上學開支。這樣不但能改善難民子女的教育,還可以提高香港的國際形象,並減低難民父母鋌而走險做黑工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的誘因。

香港教育學院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將於今天下午舉辦一場有關難民兒童教育狀況的圓桌論壇。屆時難民團體代表、學者、教育局官員、教師等不同的持份者將會出席。有興趣報名人士可致電2948 8944查詢。

吳凱宇_香港教育學院課程及教學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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