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
在佔領行動中舉行的第一次立法會會議,開了兩天半,大部分時間離不開和佔領有關的議題。會議一開始,首先有譚耀宗和單仲偕分別代表建制和泛民議員提出呈請書。
在歐美多個國家,呈請書是公眾向政府或議會表達意見的工具;如果呈請書有足夠數量的公民聯署,政府或議會必須回應。香港早期的立法機關已有呈請書的程序,目的也是讓公眾人士向立法機關反映對某項法案或政策的意見。回歸前的立法局「會議常規」經多次修訂,最後規定呈請書由議員在會議上提出,如果有不少於20名議員起立支持,呈請書即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這規定在回歸後保留在立法會《議事規則》裏,但起初沒有人留意,直至泛民議員發現它可以用來設立專責委員會。作為立法會裏的少數派,泛民議員如果動議設立專責委員會就某問題對政府進行調查,議案不易獲得通過。呈請書卻只需20名議員支持,便要開設專責委員會處理,門檻遠低於要通過一項議員議案。
譚耀宗提出的呈請書,要求對自9月底發生的「大規模違法佔據道路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包括其組織策劃、資金來源、引起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問題、對香港各方面造成的影響、政府的處理手法,以及其他一切相關事宜。37名建制派議員起立支持,我依例宣布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單仲偕的呈請書指稱,示威者在9月28日「以和平示威方式提出真普選的訴求」,警方未有清晰提出警告,便使用催淚彈及警棍驅散示威者;其後,在旺角佔領區爆發的衝突,警方的處理手法明顯偏袒一方。呈請書要求徹查警方有否縱容黑社會行為及濫用私刑。25名泛民議員起立支持;我同樣依例宣布,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我批准5名議員提出與佔領行動有關的急切質詢。其中4名泛民議員分別提問:當局有什麼防止警方對示威者不適當使用武器的即時措施?警方使用武器驅散和平集會人士時採用什麼決策機制?有什麼即時措施保障集會人士及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警方向集會人士展示警告橫額的辦法會否立即檢討?另有一名建制派議員問:政府有否制定措施,緩減「佔領中環運動」對社會的影響?
5項急切質詢一共用了四個半小時,60名議員提出了補充質詢;大部分質詢由保安局局長回答;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也分別回答了部分問題。
佔了該次會議時間最多的,是由梁家傑提出的休會待續議案,就「自本年9月26日起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處理市民集會的手法」進行辯論。共61名議員發了言,佔全體議員近九成。泛民議員猛烈抨擊政府和警隊,建制議員嚴詞譴責違法佔領;兩個陣營亦不時互相對罵。
陳偉業和陳志全兩人多次提出點算人數,令會議暫停;公眾席上有人擾亂秩序,被我命令離場。除此之外,會議沒有受到其他干擾,整體進行順利,儘管多名議員發言時情緒衝動、言詞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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