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
在一系列政界飯局和論壇上,我聽取了許多關於香港政治情況和管治問題的見解,令我更加相信:第一,如果2017年不能普選行政長官,香港將難以管治;第二,即使實行了普選,不等於可以保證香港有良好管治。香港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積累了很多問題,需要通過嚴謹深入的研究找出解決方向。我在立法會退下來後決定從事政策研究,念頭就是該段期間和馮可強、戴希立等人組織研討活動時萌生的。
不過那是後話;當時人們的注意力還是集中在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民間人權陣線組織的2014年元旦遊行,由宣布了參加「佔中」的團體帶頭,舉着「立即落實真普選、公民提名無篩選」的標語。遊行人數並不多(民陣稱有3萬人,警方指高峰時有11100人);隊伍裏有人揮舞龍獅旗、前港英殖民政府旗幟、美國旗、台灣旗和藏獨旗,彷彿要把爭取普選和改變香港的政治地位聯繫起來。遊行結束後,民陣晚上在遮打行人專用區舉行集會,「預演佔中」,戴耀廷在場講解。
有6萬多人參加了「佔中」組織者元旦日舉辦的「行政長官普選原則民間全民投票」,投票結果有九成以上支持公民提名。這是意料之中:不贊成公民提名的人,大概也不會參加這次投票。
2013年底到2014年初,非建制黨派和組織紛紛提出各自的普選方案。其中最受傳媒重視的包括:由所有泛民政黨和多名親泛民學者組成的「真普選聯盟」提出的「三軌制提名」方案──在提名委員會提名之外,加上政黨提名和公民提名;由黃宏發、張達明、羅致光、方志恆等18名學者聯名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參選者先取得7萬至10萬名選民推薦,然後獲得八分一提委會委員提名,便成為候選人;由陳方安生任召集人的「香港2020」提出的改革提名委員會方案──增加提委會人數,廢除公司及團體票,加入分區直選產生的委員,降低提名門檻。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也提出一個「兩階段提名」方案:第一階段由提委會成員個人聯合推薦參選人,第二階段由全體成員對推薦名單投票,名單上獲最高票的5人成為候選人。陳弘毅聲稱,他的方案既符合「機構提名」的原則,又有民主成份。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在2014年1月中連續兩個星期六舉行政改諮詢公聽會,每天從上午9時至下午7時半,聽取了接近300個團體代表和個別人士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意見。出席公聽會發表意見的人,大部分是來自建制和泛民兩大陣營的政黨代表、社團領袖、區議員和地區活動分子,發言基本上是重複申明所屬陣營的立場:一方強調要遵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反對公民提名;另一方堅持要有公民提名,並認為普選方案要符合「國際標準」。
有少數出席公聽會的「團體」名稱是無人聽過的,例如「協助飯團入閘大聯盟」、「麻甩建港聯盟」、「作假不離共產黨聲討論壇委員會」、「香港獨身男性要求廢除功能組別支持全民提名聯盟」、「制止路姆西再現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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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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