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
特區政府在2015年的《施政報告》表示,會就幼兒照顧的長遠發展進行顧問研究,花了超過3年光景,千呼萬喚始出來,這份牽涉未來0至6歲幼兒照顧服務定位和規劃的研究,將於今年9月面世。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在7月的會議上討論該研究的中期報告,政府向立法會披露的雖非報告全文,但仍能從文件中掌握未來幼兒照顧政策的端倪。
幼顧服務 嚴重不足
研究其中一個目的是推算日間幼兒照顧服務的供求。其實,不用參考中期報告也會知道,現時0至6歲的幼兒照顧服務嚴重不足。全港只有12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738個名額照顧0至2歲以下幼兒,以2016年全港共有16萬0至2歲幼兒計算,只有不足0.5%的幼兒能夠使用服務,使用率則長期達100%。尤有甚者,多區均沒有服務中心,以致幼兒照顧服務成了幼兒照顧政策的重災區。
此外,2至6歲幼稚園的適齡學童,教育局的教育政策只以3小時教育為基礎,嚴重忽略幼兒的照顧需要。要知道,自2005年後,香港便沒有開辦新的幼兒學校(長全日制幼稚園),幼稚園上學時間沒有考慮在職父母的託兒需要,叫每天上班的家長如何照顧2至6歲幼兒?
社會服務的「供應不足」大抵不是什麼新聞,昨天是長者照顧「供應不足」,今天是幼兒照顧「供應不足」,明天又會是殘疾人士照顧「供應不足」,「供不應求」已成了香港社會服務的常態。可是,幼兒照顧服務的「需求」究竟是怎樣?對不起,答案是個謎。政府對幼兒照顧的需求情況一直缺乏數據,受研究規模所限,相信連檢討幼兒照顧政策的顧問團隊亦難以準確評估服務需求的情況。
中期報告把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分為3個優先組別:一、與雙職父母或單親父/母同住的屬「高度優先」;二、與父母及祖父母同住的屬「中度優先」;三、家中有傭工/親戚/祖父母照顧幼兒的則屬「低度優先」。
這種「高度優先→中度優先→低度優先」的排序方法,一面是在政府政策文件中司空見慣,一面是種非常粗糙的行政方法,容易犯上「過分簡單化」的問題。例如聘請傭工、安排親戚或祖父母照顧,大都是在沒有幼兒照顧服務選擇下的安排,這些家庭都有潛在服務需要。研究把這些家庭定為「低度優先」,恐怕是低估這些家庭對照顧服務的需求,或是想把「需求」壓抑為可供管理的規模。
政出多門 研究不全
中期報告又指出,幼兒照顧服務同時融合「教育」和「照顧」兩大範疇,這是全球大勢所趨。研究團隊遂指出新加坡、澳洲、南韓和芬蘭等4個海外地區,都以教顧(Educare)為幼兒照顧政策的理念和目標。可是,現時政府處理幼兒政策卻是由兩個不同部門負責,即教育局管教育、勞福局管照顧,才令託兒政策非驢非馬,異常混亂。
我認為,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由勞福局和社署負責,故此中期報告未能針對幼稚園服務時間作詳細檢視和評估,這種政府行政架構的設定,令研究注定不全面,也注定要在幼稚園服務上留白。難怪一些長期關注幼兒照顧政策的團體,對香港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不表樂觀,認為政府說的是「教顧是全球大勢」的一套,做的是「教顧分割」一套,兩個政策以至兩個局未能協調,最終苦了家長,苦了孩子。
教顧有教顧的分割,這是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事。而「照顧與就業的分割」則是同一個部門,同一份幼兒照顧政策的事,箇中矛盾,真是與人無尤。過去,政府一直強調照顧幼兒是愛、是責任,甚至說支援照顧或會違反、或會破壞傳統中國的家庭倫理,所以政府尊重傳統,恪守倫理,故只願意為「最不能自助者」提供照顧支援或協助,令照顧幼童的責任往往落在家中(即家中的女性身上)。
職是之故,香港女性勞動參與率低於其他已發展地區。女性勞動參與率在30歲後節節下跌,跟香港的家庭照顧政策不無關係。只是如今,當面對人口老化、勞動力短缺,鼓勵「婦女就業」便突然成為政府的議程,才急急祭起「檢視幼童照顧政策,釋放婦女勞動力」的旌旗而已。顯然,政府的幼兒照顧政策進一步、退兩步,左支右絀,令發展步伐比其他地區整整慢了30年。
與其說是「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不如說是幼兒照顧服務的「短近」發展研究。
邵家臻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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