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
印象中,連雨運期間都未試過受到建制媒體如此頻密的關注,《東方》、《星島》、《文匯》、《大公》、「港人港地」連番「招呼」,葛珮帆、屈穎妍、王國興等連珠炮發;由9月6日開始嘮嘮叨叨炒作民主派議員濫權以公務性質探監,有議員甚至提出交上立法會跟進,並要求保安局限制議員公務探訪。
對於把議員克盡己任關注囚友權益屈打成濫權,一般人只着眼探監次數而不理解箇中原因尚可理解,但現任或卸任的立法議員都如此解讀,我懷疑大放厥詞者從來沒有認真作過公務探訪,以為探監只是閒話家常吹水又一日。
絕非忽然擔心
事實上,只要翻查紀錄便一清二楚,我和張超雄等議員自5月在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討論「感化院舍及懲教所內的兒童權利」後,便一直關心囚友權益,包括坊間大規模揭發50名少年犯被虐的全紀錄訪問,都是「臻辦」在這段期間接觸的個案,絕非「忽然關心」。
我明白建制派的政治考量,以為抹黑民主派議員就是抬高自己身價,且把13 + 3政治犯打造成特權分子,便可轉移港府政治檢控的指控,又或者至少可減少他們所積聚的政治能量。
可是,如此政治計算卻是對其他囚友權益的剝削。13 + 3固然是和我理念相近的人,但要知道不論是否認識的囚友,只要收到囚友的信件、訴求,我都會見面和協助,限制公務探訪,真正限制到的,恐怕只是囚友表達意見的權利。
跟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辯論探監豈是「風花雪月」,真是有點無謂,要求他們明白「You can pretend to care but you cannot pretend to be there」的道理,也未免強人所難。公務探訪,是為了聆聽及紀錄囚友的需要,以倡議更合乎囚權的監禁模式。坐牢是要限制自由,但決不是要褫奪囚友的人權。我所關注的少年犯被虐,就是一例,施虐者的所作所為已達罪行程度,只是監獄現有的密封制度,令事件密封而已。
撇除罪行,監獄還有許多情況須要改善,例如囚友工資遠遠追不上最低工資,由學徒級的每周44.59元,至熟練級的每周192.01元不等。最低工資既是香港法例,就算我接受監倉工作不是工作,囚友收取的只屬「津貼」,但現時的津貼水平實在太太太低了,低得連買郵票及日用品都不足夠!明明不同工種可以賺取不同「津貼」,但囚友卻沒有選擇的權利,而且一旦被分配便不可「轉行」,這又是什麼懲、教標準?
膳食方面竟以族群分類,本地人吃中餐,外籍人吃西餐,南亞裔就只可吃㗎喱等,完全是犯了最低級的錯誤:刻板印象、過度概括化(over-generalization)。
何況在沒有選擇權下,不同族種的人都覺得對方膳食較好,互相猜忌,不利共存生活。懲教雖聲稱有營養師設計餐單,但囚友反映煮食無品質保證,例如菜有酸味、豬肉未熟透、蔬果太少、米飯不是太硬就是太軟、奶水太甜等等。注意,不是要大魚大肉,而是基本果腹也成問題。
問題如鐵軌一樣長
其他還包括:監獄內的再培訓計劃未能為學歷低的囚友提供足夠教育或培訓機會;囚友被要求穿白飯魚,但鞋底太薄變相不鼓勵做運動,亦令扁平足者無法長時間站立工作;圖書館缺乏不同語言書籍供外籍人士使用;部分監獄超過50年歷史,囚室通風欠佳,侷促難耐等等。一個月前,我便因監獄指定型號收音機停產而去信要求懲教署加快新的採購程序,署方已經迅速回應;但據聞新牌子在監獄的接收差勁,令囚友以高昂的120元購買後竟得物無所用,事情還是要繼續跟進。
礙於篇幅,上述只是一小撮例子而已。如果「濫權」、「不務正業」、「風花雪月」都可以有這些報告和跟進的話,我若要「認真」起來,懲教署的問題只會如鐵軌一樣長。順帶一提,因着建制派議員鼓勵,我將聯同其他履行「公務探訪」的議員,聯合發表「2017香港監倉設施問題報告」,並約見懲教署署長見面,要求立即跟進。
邵家臻_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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