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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9日

余錦賢 香港脈搏

政府一地兩檢借用20條 建制訝異

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經過幾天的沉澱,各方力陳利弊。政府擺明車馬主打民意牌,硬銷高鐵便利與效益性。周五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甚至與高鐵沒直接關係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都一齊開聲,強調效益論優點,務求在下周四與立法會首次交鋒前壯大聲勢。

有政圈中人坦言,上述的論調不斷loop確易令人「入腦」。觀乎街坊連日反應,大多數希望盡快完成討論,早日通車。不過,反對「一地兩檢」的民主派絕非坐以待斃,議員、學者與法律界人士將於下周三成立關注組,抗衡政府的輿論戰,首先針對官方宣傳的兩項重點作出反擊。

另一戰線繫於法律層面,除近日有多人就「一地兩檢」建議提出司法覆核外,市民信心問題可能是成敗關鍵。法律界預期,前者對政府來說安全系數甚高,皆因「三步走」方案的第二步加入了人大常委會確認程序,提呈司法覆核人士或連取得法庭許可都有困難。

至於後者卻是民意戰核心所在。是次港府引用《基本法》20條「由人大常委會授予其他權力」條文,授權「內地口岸區」租賃安排,成功繞過《基本法》18條及22條的規定,但惹來政府借20條「開後門」的質疑。連日來不少聲音擔心先例打開後,類似「割地」情況陸續有來。

有親建制法律界人士認為,人大常委會本身不須利用《基本法》20條都可自行頒布,不明白政府為何要動用敏感條文節外生枝。

不過,據政圈界分析,倘若「一地兩檢」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予人感覺是中央要求引入,可能惹起更多抗拒,而且當年深圳灣的「一地兩檢」設計亦有援用20條請求人大常委會審訂,今次「照板煮碗」未嘗不可。

到底這方案還餘下多少空間可以讓港人更加安心?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日前倡議將「言論及表達自由」加進豁免範圍;經民聯的梁美芬則表示,可從內地高鐵員工實務守則着手,公開交代會如何處理不同情境,「唔通市民搭高鐵上Facebook真係會畀內地拉咩?如果唔會,就話畀市民聽等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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