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
一名廚師去年4月涉嫌向灣仔警察總部發出匿名信,聲稱準備在全港放置土製炸彈,他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判囚22個月。
51歲廚師王紹明去年4月從新聞得知,警方收到一包白色粉末。他當時基於對社會動亂感到不滿,遂向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發出匿名信件,聲稱在全港各區放置38枚炸彈,並威嚇「搵唔到嘅話,遙控器在我手一㩒掣你哋班黑警就玩X完!」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
辯方求情說,案件屬於「惡作劇」,被告當時因喝了酒,在一時衝動下犯案;又稱他後天智力缺損,影響自制能力。惟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被告經深思熟慮,把想法付諸實行,非隨機犯案;並形容他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和成功的廚師,育有2名子女,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行為,認為他「不是智力有問題,而是智慧有問題」,低估法律後果。若法庭輕判,容易造成模仿效應,故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區諾軒8.18集會案遭拒保釋
此外,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因前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早前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0個月。他已申請就刑期上訴,昨天向上訴庭提出保釋申請被拒絕,法庭將擇日頒布判詞。區諾軒另涉及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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