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
本文是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商師會)就創新數碼金融科技產物發展系列的第三篇文章,將會探討「元宇宙」的發展和影響。
全球邁向Web 3.0
近年數碼網絡科技和智能技術發展日新月異,不斷升級,相關的技術方案和產品如區塊鏈(Blockchain)、分散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簡稱DLT)、極速運算、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簡稱VR)和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簡稱AR)等陸續在市場上出現。這些新科技,除了對人類的日常生活習慣帶來革命性變化,還大大提升廣告業的創意和行銷力量,同時也為不少傳統行業帶來改變,包括金融業、交通運輸、房地產中介、教育及文化藝術等領域。而更重要的是,這些新科技催生了當下火熱的元宇宙(Metaverse),而科網界又指元宇宙將會帶領全球由第二代互聯網「Web 2.0」邁進第三代互聯網「Web 3.0」年代,為商業的未來發展開拓新領域。
元宇宙的概念即虛擬現實,通過人工智能、虛擬實境、5G等一系列技術支援,建構一個虛擬世界,人們可以在虛擬世界內進行社交、玩樂、買賣等任何可以在現實生活裏會做的事情。元宇宙結合了現實和虛擬實境,為商業世界的未來發展開拓虛實互連的新領域。元宇宙能夠讓企業把現時的業務擴充至三維(3D)的虛擬空間。過往商業社會至少需要十五至二十載才完全用好互聯網,而流動電話則大約需要五至六年才能徹底融入商業模式。但現時暫未能確定元宇宙需要多久才徹底融入我們的生活之中?
推NFT及虛擬地產
無論如何,元宇宙能夠讓顧客以更有意義的方式與企業連繫和溝通,例如高接觸客戶(High-touch customers)能夠隨時隨地登入虛擬分店,與地產代理實時參觀虛擬3D樓房,或與「虛擬化身顧問」(Avatar) 討論退休計劃。在元宇宙中,人們不再像視頻會議那樣每個人都使用自己的靜態背景壁圖,而是每個人將在同一的3D虛擬背景出現,以沉浸式的體驗方式互動。元宇宙也能夠促使企業創造新產品和建立新市場,例如推出針對加密貨幣、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和虛擬地產等的保險和借貸服務,還有虛擬提款機,以及贊助虛擬活動以宣傳企業品牌。
總括而言, Web 3.0和元宇宙是一個由眾多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用戶在互聯網上,透過社交連結而塑造出來的一個龐大3D、互動、高度逼真的虛擬網絡世界,裏面的用戶除了使用智能手機、手提電腦、各種VR及AR工具,以Avatar來參與遊戲,還會使用虛擬代幣進行各式各樣的經濟活動,例如買賣虛擬土地和以NFT形式表現的數碼藝術收藏品等。換言之,元宇宙本身可被視為一個連結全球的虛實互連經濟體,能夠把實體世界和實體經濟整結。舉例,時尚服飾公司可以先在元宇宙 成立一間虛擬時裝店,內裏放置各款新穎3D服裝,讓來自全球每一個角落的消費者能夠足不出戶,輕鬆地透過VR或AR的頭戴裝置到虛擬時裝店揀選,甚至利用Avatar化身試穿心儀衣服。若有興趣,便以加密貨幣或虛幣購買。又例如用家可於這個虛擬世界中購買虛擬房地產,而實體銀行同樣能夠為用家提供虛擬按揭服務。
科網巨企拓產品服務
毋庸置疑,元宇宙的潛在商機相當巨大,不少科網巨擘企業,例如Meta(臉書Facebook之母公司)、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和微軟(Microsoft)等都爭相投放資源發展與元宇宙有關的業務或開發相關產品和服務。不少國際知名奢侈品牌公司如Prada、Burberry、Louis Vuitton和Givenchy也涉足「元宇宙」虛擬世界,紛紛推出NFT系列產品或藝術收藏品,藉以宣傳品牌,並投過跨線上和線下的交叉銷售,增加收入。商師會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對元宇宙抱積極開放態度,因為香港作為國際領先金融和商業中心,不應該忽視這股正席捲全球的熱潮,更應該積極部署如何捕捉當中的機會,藉以鞏固香港的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和進一步推動創新科技和金融科技發展。
不過,元宇宙和Web 3.0 仍在起步當中,發展還未完全成熟。一如許多虛擬資產,如NFT面對不少風險:價格波動劇烈、定價欠缺高透明度、二手市場流通性低、駭客入侵盜竊數據資料、奸商詐騙行為層出不窮等。有鑑於此,「商師會」呼籲投資者應要注意以上風險。若果投資者未充分了解元宇宙或NFT,就不應盲目投資,否則可能會承受嚴重損失。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6月初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指出,從其觀察所得,目前大部分的NFT都擬代表其相關資產,例如是電子圖像、藝術品、音樂或錄像的一個獨一無二的版本。總體而言,當某NFT是一個真正以數碼形式存在的收藏品,與之相關的活動就不受證監會監管。然而,證監會在文件中提到,「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與金融資產之間的界線,例如有着與「證券」(Securities)或尤其是「集體投資計劃」(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下的權益相類似的結構的細分化或同質化NFT。」如果某NFT構成了集體投資計劃下的權益,推廣或分銷NFT便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任何人如要進行受規管活動,姑勿論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資者為對象,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獲證監會發牌。此外,如有關NFT的安排涉及向香港公眾提出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要約,亦可能會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認可規定。另一方面,NFT用於數字收藏品之外,亦可以作為一個非常強大的商業工具,例如會員計劃、優惠券、電子證書、電子優惠券、電子票務,甚至用作構建下一代附屬銷售和營銷分銷系統等等。
「商師會」支持香港特區政府適度制定監管框架,但要避免過早扼殺這方面的發展,並同時要培育更多科網人才和推出與Web 3.0和Blockchain有關的教育和資訊,以促進香港虛擬金融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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