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
本文是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商師會」)就創新數碼金融科技產物發展系列的第二篇文章,將會探討在眾多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當中最備受全球注目的加密貨幣,英文稱為Cryptocurrency。
加密貨幣,又或稱加密幣,是一種非實體數碼貨幣,是各式各樣虛擬資產的其中一種。全球第一枚加密貨幣比特幣(Bitcoin) 在2009年正式面世。時至今天,市場估計全球約有19300多種加密貨幣供人使用或投資(資料來源:coinmarketcap.com),而2021年環球加密貨幣的市值總和曾接近3萬億美元【註1】,當中比特幣約佔四成。除了比特幣之外,其他較多人認識的加密貨幣還包括以太幣(Ethereum)、泰達幣(Tether) 、狗狗幣(Dogecoin)和(Shiba Inu)柴犬幣。
虛擬貨幣大概可以分5類:代幣(tokens)、功能型代幣(utility tokens)、非同質化代幣(NFT)、穩定幣(Stablecoin)和加密幣(例如Bitcoin)。代幣與功能型代幣主要給予持有者在特定網絡平台上使用,例如換取或購買由開發商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務。非同質化代幣是不可篡改、不可複製、獨一無二的數碼資產,可以是畫作、音樂、影片及其他作品。穩定幣是指一種與法定貨幣按固定兌換率來掛鈎的加密貨幣,例如美元,藉以確保其穩定性。至於如Bitcoin和Ethereum的加密幣,是指構建在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之上的一種以數碼形態表現的貨幣。加密幣雖然不是由主權國家的中央銀行發行,卻擁有傳統錢幣的功能,如作為交易媒介,只能在電子網絡上使用。由於是建基於具備隱密密碼技術的區塊鏈(blockchain)來進行點對點(peer-to-peer、P2P)交易,交易過程不用經過任何中介金融平台或網絡,達到「去中心化」,所以加密幣安全性極強,資料保密性極高,又不涉及任何中介手續費用,故此大受市場歡迎。
美國推行的貨幣寬鬆政策引發全球通脹,導致現金貶值,市場資金除了轉往購入如白金和黃金等貴金屬之外,還流向加密貨幣以保值,促使了加密幣交易市場的持續蓬勃發展和增長。
NFT元宇宙推高加密幣需求
此外,加密幣受到追捧的另一原因是其讓國家、企業和個人繞過傳統金融渠道繼續自由進行各種交易。自今年2月俄烏戰事爆發後,部分受到美國和歐洲實施金融制裁的俄羅斯企業和國民,便轉用加密幣,讓他們保值之餘,還用作交易媒體,避開歐美的金融制裁。故此,一些國家、跨國企業和大型國際投行也開始爭相投入開發加密貨幣市場或接納加密幣作為支付工具。早前,中美洲的薩爾瓦多成為世界首個把比特幣列為法定貨幣的國家。「商師會」預測,隨着非同質化代幣(NFT)和虛擬世界「元宇宙」(metaverse)冒起,將進一步推高市場對加密幣的需求。
鑑於環球加密資產市場的驚人發展速度及其對傳統金融產業的衝擊,加上加密幣已逐漸融入日常生活當中,「商師會」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該與時並進,加快研究為虛擬資產和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提供良好環境、相關法律和監管基建,以確保香港在全球金融市場的領先地位,並為香港的金融科技產業在席捲全球的數碼大浪潮之中創造新機遇。香港宜積極探索推出與港元、人民幣、甚或同時雙幣掛鈎的穩定幣,因為對香港來說,此舉具有深遠戰略意義。第一,有助香港的金融科技發展;第二,有利香港和內地在金融領域上進一步互聯互通;第三,提升香港的金融安全防護力;第四,支持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今年1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發布討論文件(下簡稱文件),藉以與持份者保持溝通和徵求意見。文件闡述了金管局就加密資產,尤其是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監管模式的構思。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加密資產是國際監管機構關注的課題,因其可能為貨幣和金融穩定帶來風險。」此外,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指出,會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為虛擬資產在交易平台進行的活動制定更全面的發牌制度,目的是在香港安全高效的金融體系與支持金融創新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虛擬資產未有公認法律定義
目前(i)從事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STO),(ii)提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和(iii)數字資產管理的公司或個人,必須分別取得《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第1類、第7類和第9類牌照。證監會曾稱,對虛擬資產的規管旨在保障投資者,並同時促進這個新興產業的穩健和有序發展。「商師會」認同金管局和證監會的立場,即為包括加密幣和穩定幣的虛擬資產提供明確的規管環境,以保障投資者,但同時亦要確保香港的金融創新科技業有序和健康發展,原因是在網絡世界上,也偶然發生駭客盜竊、不法之徒洗錢和恐怖分子籌募資助恐怖活動資金等情況。「商師會」歡迎金管局已就加密資產和穩定幣向業界諮詢,期望金管局能加快制定規管架構和法例的步伐,因為全球金融科技發展可謂一日千里,香港不僅是與環球對手競爭,還和時間競賽。
最後,「商師會」提醒企業在參與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交易或購入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作投資用途時,必須留意確認、量計稅務和財務的問題,因為到目前為止,何謂虛擬資產尚未有世界公認的法律定義,國際會計組織也未把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視作為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或現金(cash)。在2019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IFRS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決定不會對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定立新的會計準則,建議以現時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IAS 2)關於存貨(inventory)或第38號(IAS 38)關於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的準則,把虛擬資產或加密幣列認在財務報表上。不過,「商師會」認為,因為金融科技產品,尤其是虛擬資產,不斷在急速演變,這兩項會計準則未必完全適用於所有情況,所以企業仍需小心處理及諮詢專業會計師的意見。
會計稅務難題有待解決
舉例,如果經營包括旅遊、餐飲、製造及娛樂事業的綜合控股公司購入一批虛擬資產,照常理IAS 2存貨準則不適用,因為這批虛擬資產不可能被視作供應公司為日常營業活動(ordinary course of business)之用的存貨,除非這公司在購入虛擬資產後,持續在旗下的餐廳向顧客出售。但「日常經營業務」一詞可圈可點,存在灰色地帶。即使它們被視為存貨,但由於虛擬資產或加密幣的價值經常出現劇烈波動,公司日後出售它們時,有可能牽涉巨額利潤或損失,增加稅務責任的複雜性。又例如顧客若要在這間控股公司旗下的餐廳用膳,必須事先購置這公司自行開發的加密幣。那麼這些加密幣又是否會構成「存貨」呢?
世界虛擬化是不可逆轉的大趨勢。「商師會」的立場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必須積極發掘這個虛擬資產和加密幣市場的所有潛在機會,同時也需要保持開放謹慎態度,虛擬或加密世界仍在演變中,不少的棘手問題仍有待解決和梳理,其中較顯著的當然就是會計稅務相關的問題。
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
網址︰http://www.hkbaa.hk
註1(資料來源:Vantage Market Research - https://www.globenewswire.com/en/news-release/2022/04/11/2419956/0/en/23-Million-Global-Cryptocurrency-Market-Size-is-Expected-to-Grow-at-a-CAGR-of-over-6-9-During-2022-2028-Vantage-Market-Resear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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