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9日
肺炎的新聞太沉重,預算案的分析又年年如是,趁周末就跟大家說一個比較輕鬆的題目吧。早前歐洲足協頒下判詞,裁定英超球隊曼城違反「財政公平競技原則」(Financial Fair Play,FFP),須被重罰在歐洲賽事停賽兩年之久。
這次裁決在足壇引起不少震撼,有人(當然包括曼城)認為懲罰過重,並憂慮有關裁決將影響對足球圈的投資;有人(包括曼城的競爭對手)則大呼公義得到彰顯,裁決將有助球圈不會被「大財團」壟斷,將球圈帶回「有錢唔係大晒」的正軌。
要了解這次裁決對球壇的影響,我們首先要知道「財政公平競技原則」是什麼。簡而言之,FFP限制任何一間歐洲球會在三個球季內的淨支出不可超出一定的上限,違者會被罰款、扣分甚至禁賽等處分。歐洲足協當年開始實施這條例,旨在防止一些財大氣粗的球會盡收天下兵器,避免它們在本地甚至歐洲賽事獨大,從而增加這些賽事的競爭性及可觀性。
執行困難 收入界定模糊
可是,本欄的讀者都知道,不少政策推出後要不是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造成執行問題,就是政策本身欠缺周詳考慮,令政策的理想目標和實際效果背道而馳。那麼FFP這條法案有效嗎?我從兩個角度看。
首先,這條原則在執行上有一定難度。理論上,在這條「財政公平競技原則」下,球會的支出不能與收入不相稱;實際上,在這條方程式裏如何界定收入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例如,車路士班主在2003年入主後大手直接注資,當然不能(全部)算是球會收入,但是班主透過第三者以「贊助」形式注資呢?要分辨贊助是「真情」還是「假意」,理論上我們可以透過一些數據分析來量化一項贊助的效益(就如銀行透過地區、樓齡和面積等為樓宇做估價一樣)。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類量化分析亦有一定的盲點。舉個例,據說法甲班霸巴黎聖日耳門的班主,就透過其他公司高價收購法甲的轉播權,間接「提高」了法甲聯賽的價值,從而令球會收取的天價贊助費變得合理。
助勁旅壟斷 細球會乏財主
當然,除了利用數據分析,監管當局亦可以搜集證據,證明所謂「贊助」只是掩眼法。這次曼城被指違規的一個關鍵就是,歐洲足協「發現」曼城高層之間的電郵溝通,證明在2015至16球季曼城所獲得的接近7000萬英鎊贊助費,其實大部分來自與班主有密切關係的公司。
即使執行無誤,法案本身的影響亦可能與歐洲足協的目標相違背。好幾年前,我就曾在本欄質疑「財政公平競技原則」的成效。當時我是這樣寫的:「人工和其他待遇一樣,你會希望加盟巴塞和美斯做隊友,還是加盟一隊降班膽,身邊圍着一班豬隊友?FFP可能是保護傳統勁旅的護身符,與其原意相違背。可想而知,整個聯賽或盃賽的『流動性』和『可觀性』其實可能會因FFP而下降。」
簡單而言,要加入班霸的俱樂部,如非球會本身的成功歷史令球員們趨之若鶩,球會就必定要大灑金錢,出動銀彈攻勢,才能集天下兵器於一身。FFP的執行其實就是把後者的渠道給堵塞,變相令其他細球會「上車」無望,卻讓傳統大球會的壟斷千秋萬世。
從數據上看,「財政公平競技原則」在2011至12年球季正式實施後,歐洲各大聯賽基本上已沒有黑馬可以挑戰聯賽冠軍(2015至16年球季英超李斯特城爆大冷稱霸是唯一例外)。由此可見,傳統大球會或在FFP之前有富豪班主注資的土豪新貴,可說是「趕上尾班車」,其他一直在苦苦等待有米班主打救的小球會,現在只能望門興嘆。這又是否FFP的原意?
維克森林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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