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
行為藝術歷史,可追溯至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延伸自「未來主義」和「達達主義」的歐洲前衞藝術運動,香港為人熟悉的代表人物有「蛙王」郭孟浩、「九龍皇帝」曾灶財。
行為藝術是以表演者身體和行為作媒介,成為一種藝術表達方式,理論上可包含大眾常接觸到的雜技、體操、戲劇、舞蹈、音樂等,惟這些通常會被歸類為「表演藝術」。「行為藝術是一種直接向大眾進行呼籲的方式,通過讓觀眾感到震驚,從而重新審視他們原有的藝術觀及與文化之間的聯繫。」南非行為藝術學者RoseLee Goldberg說。
西方行為藝術界先驅,包括有Vito Acconci、Joseph Beuys、Allan Kaprow等,早在文藝復興時期,藝術家已進行公開表演,但到底是否起源於歐洲,迄今仍眾說紛紜,因美洲、亞洲、澳洲等原住民行為藝術家,可能超過百年歷史。
說回香港,「蛙王」郭孟浩從事藝術創作超過半世紀,毋懼世人投予怪異目光,屢屢在香港行為藝術界開創先河,作品數量超過3000項。生於廣州、移居香港的「九龍皇帝」曾灶財,生前堅稱家族擁有九龍「主權」,藉塗鴉訴述往事,作品曾遍布全港每個角落,包括電箱、牆壁、燈柱、天橋底,「鬼畫符」書法成其獨特標記。
內地方面,行為藝術大概由八十年代開始出現,1989年北京東村一群前衞藝術家為回應中國一連串社會變化,藉表達個人經驗,質疑集體和諧社會概念;其中來自河南的張洹,1994年作品《十二平方米》,全身塗滿魚油和蜂蜜,在北京一公廁內全裸靜坐40分鐘,任由蒼蠅爬滿全身。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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