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
深圳某大廈一樓的一位業主為了滿足自己住的複式夢想,3年內愚公移山,在自己的物業地底挖了一個上千呎的面積出來,裝修成4個單位出租謀利。
3年來其他業主想盡方法也沒能阻止這業主深挖洞,最近終於有了執法隊上門調查,截斷僭建的6個單位水錶,該業主為了報復,竟然拆了全幢大廈的總水錶,當記者問他,他理直氣壯的回答,有人能在頂樓加建,我為不什麼不能在地底建?並揚言有本事去告。
有業主的單位因此出現裂痕,影響樓宇結構,其他業主深感不滿,這3年多來投訴無門,當事情經傳媒曝光後,有關部門說會嚴肅調查,但又不知要等到那個猴年馬月。
很多人或許覺得難以置信,深圳也會發生這種事情。這有什麼出奇?梁振英、唐英年、鄭若驊等不都是箇中高手嗎?
貪婪和自私是人性,沒有了道德觀念和法律的約束,出現這樣的事情也是正常的,像這類事情在深圳並不罕見。
我也曾經歷過,兩年前,在深圳物業的租客傳來一張圖片,指鄰居在我物業的大門邊建了一道鐵閘,目的為了佔用公共走廊的幾個平方面積,令到我單位大門鐵閘不能完全打開,嚴重影響到出入的安全。
為了此事多次去管理處交涉,管理處除了轉告對方,幾乎做不了任何事,而街道辦等單位,不是推卸就說他們無法處理,最後只有親自找業主,他提議給一筆錢,我堅決不同意,經過多次商討,幸好他還有些良知,最終同意拆除鐵閘。
經歷此後,決定趕快賣樓走人,在一個法治並不健全的社會買樓,真的要看運氣,不幸運遇上一個無良鄰居,是很煩人的,心不安又怎能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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