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
根據最近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急症醫學部的一份全港調查,在香港院外發生的心臟停頓個案,當中只有2.3%的病人能夠成功被救活,這個數字和歐美國家比較,實在少得驚人,但是這個警號,究竟有多少人會留意?
加入必修課程
香港市民遇上有人突然暈倒時,除了立即致電999求助外,大多都不懂得怎樣處理。現在香港消防處承諾92.5%的求助個案,救護車會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但是病人在心臟停頓4分鐘後腦細胞已開始死亡,如果我們只依靠救護服務來拯救心臟停頓的病人而袖手旁觀,只會眼白白讓救人的機會溜走。
拯救心臟停頓病人的兩大元素為心肺復甦法及去顫法。香港有不少機構都提供有關課程給公眾報讀,每年報讀的總人數達數萬人,但是為什麼找人為病人進行急救仍那麼困難?其中一個根本問題是港人常擔心的責任問題。「如果心肺復甦法做錯了,我會否負上刑事責任?」「如果我使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簡稱去顫器)電錯了病人,會否需要負責任?」這一連串疑問實在妨礙了心肺復甦法及去顫法的應用。
要改變我們的將來,政府可以協助帶來突破。心肺復甦法及去顫法應該加入中學的必修課程內,在亞洲鄰近的國家,包括日本及新加坡,都已經將有關內容編入學校課程,我們的新一代可以早一點掌握有關知識,更可培養他們救助別人的心。政府亦應盡早通過「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s Law),所有人純粹出於助人的行動,即使做法不正確也不用負上法律責任,從而加強向病者施救的信心。
香港現時有超過5000部去顫器裝置在不同的場所,但是遇到有需要時,你知道在哪裏找去顫器嗎?其實我們可以參照外國經驗,在公眾場所放置提示標誌,讓公眾知道在何處去取去顫器。政府更應建立去顫器中央資料庫,搜集去顫器的位置資料,再利用網路平台及流動程式將資料發放,縮短尋找去顫器的時間,以拯救更多生命。
作者為香港心臟復蘇委員會會長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南美南極行(五):紅湖 |
上一篇: | 偷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