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
英國脫歐不脫歐,民意爭持了好長一段時間,一位女議員也賠上了性命。結果英國終於得其所願,擺脫了一班窮親戚,脫離了他們看不起的歐盟。
但最戲劇性的是,不夠24小時,英國人就後悔了。
醞釀了幾個月的公投,辯論得如此激烈的一次前途投票,不夠24小時就後悔結果,是不是太兒戲了?
3日間,超過300百萬人聯署,要求重新舉行公投。投了脫歐的英國人對記者說:後悔了,一想到以後到歐洲其他國家發展可能會帶來不便,就很後悔。又有些人說:我們原以為留歐成定局,所以投脫歐票無傷大雅……云云。
英國人給世界印象中的沉實政治智慧,一下子露了底。
由英國舉行脫歐公投一事來看,我們平日可能真是太過抬舉或錯誤地高估英國人在政治方面的成熟度,原來他們跟牛頭角順嫂一樣,都很simple and naive,投票時很情緒化,喜惡主導一切,當然更沒想過後果。
民主可貴,但也有風險。民主就是容許任何人都可以有一把聲音,哪把聲音大,就是主流,政策就跟它走。但這些聲音只有年齡限制,而沒有智商要求,這次300萬人後悔脫歐就是一個好例子。
香港也有這些例子。雖然我們沒有公投,行政長官選舉也只有1200人可以投票,但4年前行政長官選舉時,梁先生的民意比唐唐高,那時候我們跑政治新聞十幾年的「老鬼」都知大事不妙,因為我們真的認識兩位候選人,而且是認識了十幾年,豬好狼好,心裏清楚,但又有什麼用?當時民意就是一面倒倒向梁先生,所以北京最後就順你們香港人吧,反正你們喜歡(當時),就梁先生吧!
結果呢?香港過了怎樣的4年?不用我多說,都已經很清楚。
投錯票,表錯態,而自食其果是民主的package,可不可以避免?如果連大不列顛的國民都會在投票後,不夠24小時就出現反悔的情況,我對我們的狀況並不樂觀。
但馬上我們就有幾場選舉,第一場在9月,你和我都可以投。各位,請好好吸取4年前和這次英國人後悔脫歐的經驗,牢牢謹記,你手上的一票好重要。投票靠自己, 不要靠別人。
至於12月的1200人選委會,以及明年3月的特首選舉,我們都沒得投,但民意調查也是表態的一種。衰過一次,仲有好大教訓的一次,大家以後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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