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
近日不斷有聲音質疑「兩元乘車優惠」造成諸多問題,甚至被形容為政府財政負擔黑洞,引發不少討論。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披露,去年共有四千零四十二宗懷疑濫用(兩蚊搭車)個案,當中三百六十一宗是運輸署聯同公共交通營辦商實地監察調查發現,其餘為查票發現。孫局長聲言會毫不客氣將違規者轉交警方跟進,一經定罪可被判囚。港鐵則宣布,六月二十五日起把違規使用優惠的附加費罰款由五百元增至一千元,輕鐵罰款由二百九十元加至三百七十元。
「兩元乘車優惠」是特區政府一項贏得不少掌聲的德政,最初版本施惠六十五歲以上和殘疾人士,上屆政府把合資格門檻調降至六十歲。受市民歡迎的德政現在似乎有可能重新審視,皆因有人覺得公共開支負擔不輕。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及行會成員陳健波認為,相關補貼猶如「無底深潭」。行政長官李家超的講法是「留意到不尋常現象」,要求有關方面針對可能出現的濫用情況作嚴厲處理。至於何謂濫用,部分建制派人士將「長車短搭」和「一日多搭」都歸類為濫用,理應一併打擊云云。
「兩元乘車優惠」專為長者及殘疾人士而設,政策初衷乃鼓勵他們多外出參與各類活動,推動關愛共融社會。政府向立法會披露的數據顯示,上年度向參與計劃的公共交通營辦商發還款項近三十一億元,較對上一個年度近十四億元補貼增逾一點二倍。補貼倍增表面看來無疑負擔不輕,但實際數目三十一億元是否過多則見仁見智。相比於其他公共開支動輒幾百億甚至逾千億元,當中也有濫用,並且部分個案涉及公務人員詐騙,這個幫補搭車惠及民生的數目不見得足以令人憂慮庫房負擔不來。更何況,孫玉菡承認三十一億元的實際開支仍在預算範圍之內,反映乘車優惠政策沒有失控。
面對各項質疑,我們必須先弄清楚兩個概念:其一是違規使用,其二是過度使用。若然把兩者不作區隔泛指為濫用,容易令人產生誤解。凡涉及冒充長者乘車、使用別人乘車優惠、假扮殘疾人士乘車等情況,均屬違規使用,毫無疑問須嚴厲打擊,依法究治乃理所當然。目前看來,政府說要打擊的對象正是不合資格人士的違規行為,所以孫玉菡只是說將違規者轉交警方跟進,關於「長車短搭」會透過廣告鼓勵長者使用短途路線,運輸署亦會構思可行方法。
與違規使用截然不同的是過度使用,怎樣才算過度使用?一來沒有客觀定義,二來在現行規例之下完全沒有「過度即違規」的問題,或許只是政圈相關人等替庫房覺得「肉赤」而已。假如將「長車短搭」和「一日多搭」視之為不能接受的濫用,難免傷害了長者的感情。
六十歲合資格人士也許仍然是未退休的上班一族,他們「一日多搭」可能是工作需要,根本談不上濫用。年紀老邁的公公婆婆腦筋不太靈光,搞不清楚何謂長途車和短途車不足為奇,他們最能夠掌握的資訊就是搭一程車兩元,一旦「長車短搭」竟被指摘為濫用,難免予人涼薄之慨。
從開源節流的角度出發,檢討政策未嘗不可,調整車費補貼機制亦屬合理,但不該因此而對長者和殘疾人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指摘不是違規的合資格人士濫用,絕對不公平。如果「長車短搭」和「一日多搭」令到庫房增加壓力,那麼責任在於政府當初考慮不周,檢討政策的實際意義是修正錯誤,不應歸咎於受惠者。
若要檢討政策,節省公共開支,不妨考慮的方法之一是「兩元乘車優惠」變作「三元乘車優惠」,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所提議的「兩折乘車優惠」亦不失為可行之道。針對「長車短搭」,可以做的是促使公共交通營辦商採取分段收費措施。關於「一日多搭」,可以做的是設定每日乘車次數上限,但這個上限必須合理地仍然容許長者和殘疾人士外出參與各類活動。
這優惠政策的原意是敬老和體恤殘疾人士,回饋市民,切勿由於自我修正而諉過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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