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
上星期立法會通過《2022道路交通(修訂)(自動駕駛車輛)條例》,賦權運輸及物流局局長,訂立新附屬法例(《先導規例》),就自動車的測試,和特定的使用,制定一套合適的規管制度。這只是一個框架,第一盞綠燈,香港路面出現無人駕駛車輛,仍然有一段時間,反觀內地城市北京、深圳、重慶等地方,已經有商用自動駕駛車輛行走,顯然在時間上,我們是落在後方。
無人駕駛好處甚多,除了一般認為不用司機,節省人手之外,最重要是整體社會效益。有研究認為,自動駕駛可以減少車輛數字,原因是會有更多人使用「汽車共享」,譬如上、落班時,在一處放(接)下乘客後,可以到下一個地點,不用找車位,不用泊車,按時接送,方便之至。街上少了車輛,自然減輕路面擠塞,流動性大,增加路面效能。
研究指出,自動駕駛安全性比有人駕駛為高,當然是人為因素,司機的表現受着個人狀態而異,七情六慾、臨場判斷、酒駕、藥駕都是意外的源頭;無人駕駛只要硬件齊備、軟件可靠,就可大大降低交通意外數字,連保險費用也會下降,減輕成本。
自動駕駛的推行有兩大條件,一是科學技術,二是可靠穩定(安全性)。香港本地沒有汽車製造商,亦沒有軟件研發,因此要緊貼行業和市場,掌握最新訊息與數據,放膽引入嶄新產品,不要像管制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等,面世多年,至今還未准在路面合法行走,明顯是大大落伍。
政府應該立即成立「自動駕駛車輛工作小組」,定下時間表、路線圖,譬如目標在5年內(或者10年?),香港道路全面可以給予無人駕駛車輛通行;各項配套,如路面規格、訊號,交通標誌等,加快建造;並且引進車種,全方位測試,批准車款型號,發出「自動車證書」,早日實現無人駕駛的年代。
隨着科技發展,無人駕駛的鐵路系統已經面世差不多一百年。資料顯示,英國倫敦1924年溫布來博覽會有第一條環繞會場的無人駕駛鐵路,方便遊客,及後很多機場都裝置無人駕駛火車,來往各個客運站,包括香港國際機場。除了機場之外,世界各地鐵路亦是無人駕駛設計的,例如香港的迪士尼線和南港島線,前者是全自動,後者為着乘客信心,駕駛室一直安排同事當值,因此「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鐵路比較簡單,因為有路軌運行,只要控制開車、停車,開門、關門;一般汽車還有轉向、倒行的問題,試看今日餐廳機械人送餐的運作,可見技術已經十分成熟,我們要為公眾建立信心。
無人駕駛的原理是感應、定位、操控三個步驟,簡單來說無人駕駛車輛要設有足夠的鏡頭,感應路面的情況,透過全球定位系統,確定行進路線,指示車輛移動方向。
理論上,車與車的速度、距離會更加符合安全標準,以及使用效益。有一種說法,有司機的車輛是「車看燈」,無人駕駛時代是「燈看車」,交通燈號觀察着汽車的流量而調節。
最後是發展的先後次序問題。無人駕駛車輛是私家車、商用車孰先孰後?現時電動車的政策,政府已決定在2035年或之前,不再發放燃油私家車的牌照;自動駕駛車輛方面,應該先商用,後私家,這樣可以有計劃、有系統地進行,除了節省極緊張的人手,減少老年職業司機在道路上的風險,公用車輛樣板並且可以增加市民對無人駕駛車輛的信心。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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