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
所謂智慧法院,是指依託現代人工智能等技術,以高度資訊化方式支持法院管理和審判工作,從而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和全方位智能服務。具體而言,就是在深度應用互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庭審語音識別、類案智能推送等司法輔助系統提升效率。以外國法院的實踐為例,加拿大和澳洲部分法院開發的「審判資訊系統」SIS(Sentencing Information System)通過對歷史審判數據的搜集、分析提供裁判預測,承擔為法官推薦類案判決等輔助決策的工作。美國在刑事司法中將人工智慧技術大量應用於司法決策活動,風險評估技術的應用覆蓋了保釋、量刑、假釋等多個階段,例如COMPAS風險評估軟體通過評估再犯罪的風險指引量刑,有效增強了法官裁量的準確性和便利性。
應該說,香港智慧法庭的起步較早,但迅速被內地超越。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體新聞發布廳發布《建設智慧法院 促進綠色發展 成效分析報告》,指出:人民法院主動擁抱現代科技,全面建設智慧法院,運用資訊化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提升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水準,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智慧法院在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同時,也通過推行電子訴訟、開展基於電子卷宗的網上辦案、推進執行案件跨部門協同辦理等方式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審判執行工作效率,促進「節能降碳,綠色發展」。
香港是實施判例法地區,遵循先例是基本原則,而人工智慧等技術可以迅速滙總有約束力、或具重要參考價值的判例,及時預判有關審理結果。香港法院總體形象正面,法官受人尊重,但效率一直受人詬病。據資料顯示,香港各級法院的效率長期不達標。譬如最初級的裁判法院將案件由答辯至審訊的平均傳票時間目標設定為50日,但自2004年起它就只有一年可以達標,去年達101日;再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刑事案件由入稟公訴書至聆訊的排期時間目標以往訂為120日,可是自回歸至2017年的廿年間僅有三年達標。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固然很多,例如:近年案件急劇增加,新冠疫情所累,法官辦案基本無結案期限規定等等。香港法院早於2013年2月就獲撥款推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但出現嚴重延誤,曾經被審計署點名批評「需時過長」,而該計劃下原定2016年6月在區域法院、裁判法院推行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等到去年5月與12月才真正落實,下一階段推展至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和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工作更是遙遙無期。對此,法律界立法會議員、事務律師林新強最近撰文批評香港法院的電子化水準落後鄰近地區,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從長遠看,香港法院需要建成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台,即時收集、滙總和分析各級法院的審理數據,用自動化模式取代人工司法統計,協助及時生成資訊全面的數據便覽讓公眾查閱。同時加強對法官的相關培訓工作,使他們能夠及時跟上數字治理時代的步伐。
當然,打造智慧法院也需要防範有關風險,比如,平衡人工智慧審判效率與公正的關係,避免審判結果有失偏頗;平衡程式代碼的非文字化與智慧法院的判案過程透明化的關係;平衡人工智慧輔助審判與道德倫理考量的關係;防止系統漏洞引發資訊洩露等問題。
香江智滙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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