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6日
2015年6月17日,立法會會議對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進行辯論表決,決定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技術上,立法會是處理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的議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按《議事規則》關於議案辯論的規定,議員每人最多發言一次,不得超過15分鐘,所以沒有很多拉布的空間。要拉布的議員可以要求點算在席人數,也可以動議一次中止待續議案,但不能通過多次發言拖延時間。
事實上,泛民議員並沒有拉布的動機。少數派拉布的目的是阻延議案付諸表決;但政改議案需要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泛民有足夠人數把它否決,毋須拖延。至於建制派,對表決結果早已「打定輸數」,也無意拖長辯論時間。
不過,兩個陣營仍是要借辯論痛陳對方的不是,把2017年不能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責任推給對方。所以我估計議員發言的人數不會太少;如果雙方都有半數議員發言,辯論便要進行八九個小時。
對於多少人要發言,建制派有一個策略上的考慮。立法會大樓外的「滾動式集會」每天傍晚開始,反政改的示威者陸續到場,愈夜他們人數愈多。如果表決在晚上進行,大樓外引起騷亂的風險最大。所以,建制派希望盡量避免辯論在晚上結束。議案辯論在立法會會議第一天下午接近一時半開始,不大可能在當天黃昏前完結。如果發言的議員不多,卻有可能在晚上八九點鐘的「高危時段」結束辯論、進行表決,這是建制派最不想見到的。
辯論開始,先由動議議案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發言;然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相繼發言。3名官員發言時,其他司局長全數列席,以示團結一致支持政改。
接着,議員開始辯論。我按各人示意要求發言的次序,邀請議員發言。開頭3小時發言的議員,泛民和建制差不多各佔一半;至下午五點多鐘開始,便再沒有建制議員輪候發言。這是策略:如果泛民也沒有人發言,辯論即告結束,在「安全時段」進行表決,如建制派所願;如果泛民想辯論繼續,他們便要一個接一個發言;到進入「高危時段」,眾多未發言的建制議員便可要求發言,令辯論不能在當天晚上完結。泛民議員數次要求點算人數,但建制議員早有默契,會議每次暫停兩三分鐘便有足夠人數復會。我在接近晚上8時宣布會議暫停。當天共有25名議員發了言,建制9人,泛民16人。
第二天上午9時復會,辯論繼續,這時發言的多是建制派議員,泛民議員未見踴躍。大部分時間沒有議員輪候,好幾次在我一再詢問後才有議員發言。16名議員發言後,已接近正午12時,我連問數次有沒有其他議員要發言,都沒有反應,於是我邀請3名官員作總結發言。官員發言後,我宣布議案付諸表決。表決結果:8票贊成,28票反對。
方案被否決是意料中事,只得8票贊成卻是匪夷所思。出現這結局,是因為建制派「甩轆」:大部分建制派議員在表決時離開了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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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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