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
「雙學」不肯主動退場,佔領運動只能以「清場」告終。
最先被清場的是立法會綜合大樓對面中信大廈周圍的馬路和行人路。執行清場行動的並不是警方,而是中信大廈的業主。業主指大廈出入口被阻塞,造成不便及安全問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者繼續佔領有關位置。法庭發出臨時禁制令,並指示執達主任全力協助原告人清場;如有需要,原告人可向警方求助。
11月18日早上,20名執達主任來到中信大廈外面,向在場人士宣讀臨時禁制令的內容。然後,中信大廈業主派出的十多名代理人開始移除佔領人士在大廈周圍設置的鐵馬和其他障礙物;數百名警員在旁戒備。
在公眾地方設置障礙物是違法的,警方有權力也有責任加以制止。現在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去清場的,是私人機構而不是特區政府;警方只是按法庭指示協助私人機構清場,在清場過程中如果有人阻撓,警方可以該人涉嫌藐視法庭而予以拘捕。公眾地方被「佔領」多時,警方為什麼沒有主動執法清場,要待私人機構向法庭取得禁制令,才協助私人機構清場呢?
有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了以上問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答說,警方肯定有法定權力就非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但政府「不希望出現流血事件」,所以「一直採取忍讓的態度,希望尋找適當時機才進行執法」。他特別指出,這解釋了特區政府處理佔領行動所採取的態度。至於怎樣才是執法的「適當時機」,袁國強沒有說明;但可以看到,如果沒有私人機構採取主動,政府會讓佔領行動延續更長的時間。
中信大廈的清場過程大致順利,沒有遇到示威者的抵抗,在場戒備的警員不用出手。當天下午,堵了50天的道路重新通行。
一星期後的旺角清場,同樣是由私人機構推動的。這次申請禁制令的,是業務受堵路影響的小巴公司和的士團體。旺角佔領區清場,範圍比中信大廈那邊大得多。而且最激進的示威者多在旺角聚集;先前與佔領有關的嚴重暴力事件都在旺角發生。
所以,警方對清場行動可能遇到的抵抗和引起的衝突作了充分估計,出動6000警力,準備隨時介入,協助清場。
代理人清除路障的行動從早上開始。由於不斷受到佔領者的干擾,進度十分緩慢。到下午一時許,「雙學」的主要成員和幾名泛民議員到了現場,對清場行動多方阻撓;有示威者在佔領區馬路上集結,不肯離開。執達主任於是要求警方協助維持秩序,大批警員進入佔領區,把馬路上的人群驅趕回行人路,其間制服和拘捕多人。至下午4時,大部分路障已被移除,旺角部分馬路恢復通車。到了晚上,上千名示威者又湧至區內,與警方對峙。警方向人群噴射催淚水劑,示威者戴上口罩、眼罩,高舉雨傘和自製盾牌抵抗。
第二天,警方接手清理路障的行動,沿彌敦道向尖沙咀方向推進,沿途清除障礙物,遇有示威者反抗,即迅速將其制服抬走。
至下午3時,癱瘓了兩個月的彌敦道,南北行六線全部恢復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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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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