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對於立法會應否如期復會,建制和泛民議員有相反的意見。建制派議員擔心,進出立法會大樓要步行一段穿過佔領區的路程,與懷有敵意的示威者近距離接觸,很容易發生衝突,人身安全會受威脅,進入大樓也會受阻;他們反對在問題得到解決前召開會議。泛民議員把示威者視為他們的同路人,當然沒有這樣的顧慮,堅持要如期復會。
在原定復會日期前兩天,我邀請了幾個泛民黨派的代表到我的辦公室,探討立法會可以怎樣協助紓緩當時的困局。我又問他們,可否勸服示威者從一部分場地撤離,讓進出立法會大樓的議員和官員不受干擾。他們表示,在政府對示威者的訴求有實質回應之前,佔領行動不可能撤退;他們反而提出,要叫政府不要嘗試武力清場。對於進出大樓的人的安全問題,他們說,示威者都是和平的,不會對任何人造成人身傷害;至於語言上的衝撞,議員和官員都應該有勇氣去面對。
我擔心的主要不是議員行經佔領區的安全問題:憑我在現場的觀察,我相信佔領區裏的示威人士不會對議員作出粗暴的行為。可是,有了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的前科,我們不能不認真評估立法會會議辯論佔領行動涉及的風險:辯論很可能引來激進示威者,在大量「和平佔領」人士的掩護下衝擊立法會;特別是在泛民議員的包庇下,經常會有一批示威者「駐守」在大樓裏,他們隨時可為衝擊行動當內應。另一方面,辯論也會吸引反佔領人士來到立法會大樓外,很容易與佔領示威者發生衝突;先前一些嚴重暴力事件,就是佔領示威者和反佔領人士衝突引起的。
在原定復會日期前一天的上午,我和立法會秘書處開會,對召開會議的風險作了仔細評估,並就是否可以依靠警方維持大樓範圍的秩序與安全徵詢政府的意見。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沒法保障會議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當天下午,距離復會原定時間不到24小時,我宣布取消翌日的會議,把復會日期延遲一星期。我指出,根據《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有權更改已公布的會議時間,可以將會議提前或押後。這權力從不輕易使用,但當時的情況非常特殊,並非一般情況可作比較。
這史無前例的決定獲得政府和多數建制派議員的支持,但惹來泛民議員和不少社會輿論的抨擊,指我袒護「不敢面對示威群眾」的議員和官員,放棄了履行立法會職務的責任。
我宣布延遲一星期復會,要解答一個問題:一星期後如果情況沒有改善,風險沒有降低,我們怎麼辦?我其實心中沒有底,但我知道復會不可能一延再延。我向公眾解釋說,我會在這個星期內和全體議員一起探討各種可行辦法,保證會議能夠順利召開。
在分別與各黨派醞釀之後,我召開行政管理委員會擴大會議,邀請所有議員出席。在會上,各黨派議員達成共識:第一,復會日期不能再延遲;第二,立法會會議不應另覓場地(事實上也不可能),須如常在立法會會議廳進行。
(158)
本欄逢周二及周四刊登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