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4年6月10日發布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
行政長官梁振英當天對傳媒談論這份白皮書時說,他不同意白皮書的發表顯示中央政府改變了對香港的政策。他一再強調,中央對《基本法》的理解和執行,「一直都是十分穩定、一致和清晰的」;他又特別引述白皮書說,香港有一些人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這就是說,白皮書裏說的是中國政府對香港的一貫政策;如果有些人覺得當中的提法跟他們過去認識的不一樣,那只是因為他們的認識不準確、不全面。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央官員張德江事後曾多次表示,發布「一國兩制」白皮書的目的,是要「正本清源」。
我也相信,中央對香港的政策如果有重大改變,不可能由國務院新聞辦發出一份白皮書來公布的。和許多其他人一樣,我認為白皮書在這個時候發表,跟香港的政改有關:中央預期未來對政改的討論將涉及「一國兩制」的根本問題,現在需要把中央的看法說清楚。
然而,白皮書提出的一些重要觀點,對一般港人來說,確實是以前未聽過的,或者是和以前聽過的不一樣的。例如白皮書說,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並且對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具有「監督權力」。白皮書指出,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這當然無可爭辯;但中央政府過去只強調香港擁有高度自治權,從沒提及它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同樣,中央對特區的「監督權力」,在《基本法》裏找不到;這權力是什麼性質,怎樣行使,沒有人解釋過。
又如白皮書說,中央對香港直接行使的管治權,包括「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予以備案審查」,以及「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決定」。這兩項權力《基本法》都有規定(第十七、十八條),但附有明確的限制;白皮書不提這些限制,兩項權力彷彿變成絕對的。
白皮書倉卒出台惹憂慮
在法律界引起最大爭議的,是「法官要愛國」的說法。白皮書說,「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而「治港者」包括各級法院法官。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法官判案要以「愛國」為標準,便不能維持司法獨立了。這質疑未必成立,但問題反映了白皮書的提法跟法律界的普遍觀念有牴觸。
白皮書的內容即使與中央以往的政策沒有矛盾,至少反映了重點的轉移;引起港人關注在所難免。據梁振英透露,白皮書撰寫經年;可是它的出台似乎卻十分倉卒,它引起了許多質疑和爭論,沒有權威人士出來回應、解說。
白皮書發布當天,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歡迎,同時宣布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及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應特區政府邀請,將於一星期後來港主持研討會,向官員和社會人士介紹白皮書的內容。一星期後,政府突然宣布,兩人「因公務未能如期來港」,研討會無限期押後。
(136)
本欄逢周二及周四刊登
(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歡迎訂購:實體書、電子書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