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
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兼任主席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2014年3月的一個周末在麗思卡爾頓酒店舉辦了一個規格甚高的研討會,題為《回歸基本法──普選行政長官》。應邀出席的嘉賓近400人,其中有包括我在內的各黨派立法會議員。
研討會由政府的「深化推廣基本法專責工作小組」主席黃玉山主持,一共有4位主講嘉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北大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以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商專業聯會主席黃友嘉。
林鄭月娥在研討會開場發言裏說:「任何政改方案如果偏離《基本法》的規定,例如建議的提名方法是繞過或削弱按《基本法》授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既可能受到法律挑戰,也難以得到社會認同。我身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組長及『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席,有責任向社會大眾清楚帶出這個訊息,讓政改工作不致離開正軌,以致徒勞無功,令普選行政長官這個願景不致成為鏡中花、水中月。」
饒戈平的演講以「《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原則與行政長官普選」為題。他強調,提名委員會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確定的唯一的提名機構;至於「公民提名」、「公民推薦」、「政黨提名」、「政黨推薦」等訴求,「不但不能從《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中獲得任何支持的根據,而且是明顯違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的,從法律上看不能成立」;「倘若執意堅持這種背離法律的訴求,只能被視為打着民主的旗號,鼓動民眾同法律相對立。」
梁錦松在講話中警告說,如果2017年沒有普選,香港的管治將如逆水行舟,甚至有覆舟的可能。
他又認為提名委員會必須參照選舉委員會均衡參與的原則組成,以照顧不同界別的權益。他呼籲各界「退一步海闊天空」,倘不肯妥協令政改落空,香港要付出昂貴的代價。
莫樹聯的講題是「『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是否符合憲法」。他解釋,《基本法》有關提名委員會的規定,最重要的意思是提名責任和提名的酌情權都屬於提委會,必須由提委會承擔和行使。立法會不可制定法例,把提委會提名的酌情權取走;如果規定提委會要對「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的參選人予以確認,便違反了《基本法》。
黃友嘉的講話說,妥善的政治制度須顧及多方面的問題,包括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以及確保社會安寧。行政長官參選人必須符合「愛國愛港」的要求,行政長官不能與中央對立。
幾位講者都對「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表示不留餘地的反對,認為是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
林鄭月娥在研討會結束後會見記者時說:「今日講者的發言,真的是有一錘定音的效果,就是重申了在《基本法》45條之下,唯一有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機構,就是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任何其他個人、機構另類的提名方法,都不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要求。」
泛民對「一錘定音」的說法反應強烈,認為這等於給政改諮詢提早「落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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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曾鈺成最新著作《主席八年》(上冊)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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