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
政府要在下一個財政年度開始之前推出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所以要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和《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的規定,政府向財委會提出的撥款建議,議員可以支持或反對,但不得修訂。這就是說,財委會可以批准撥款,讓政府提出的有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計劃可以推行;財委會也可以否決撥款,那麼長者便不能受惠於新計劃。但議員不能修改政府的方案,取消資產審查或者提高上限,也不能指定方案在什麼日期開始實施。
梁振英表明,政府的方案不會修改、不會撤回,「立法會哪天通過政府的提案,新的長者生活津貼便由該月首天起計」。這是用長者的利益向立法會施壓:立法會延遲批准撥款,等於延遲長者受惠的日期。
按一般慣例,政府要為推行一項計劃申請撥款,須先將計劃交到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討論,即所謂「過冷河」,取得議員對政策的支持,然後才向財委會提交撥款建議。新一屆立法會的福利事務委員會剛成立並選出主席,便立即收到政府的要求,促討論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爭取財委會10月下旬通過撥款。
福利事務委員會認為,長者生活津貼方案未經諮詢,委員會也未有充分時間討論,不同意撥款申請馬上交財委會審議。10月26日的財委會會議,長者生活津貼的撥款已列入議程,但會議通過了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婉嫻代表事務委員會提出的動議,中止審議撥款申請,待事務委員會就方案諮詢公眾並與政府進一步商議。陳婉嫻聲明,事務委員會向政府要求,不論撥款何時通過,方案生效日期應追溯至2012年10月1日。
政府對財委會中止撥款審議表示失望,並重申長者生活津貼的生效日期只能是財委會批准撥款當月的首天。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親自出馬,要求財委會主席張宇人10月30日黃昏至晚上再召開會議,恢復審議撥款申請。30日上午,一直對資產審查持保留態度而未有表示支持撥款的民建聯召開記者會,公布最新民調結果:多數市民認為立法會應通過政府的方案,所以民建聯宣布支持撥款,讓長者早日受惠。有了民建聯的支持,加上原先對政府方案不滿的工聯會態度亦有軟化,撥款似乎很有機會在當晚獲得通過。
可是,財委會開了4個鐘頭會議,至晚上11時休會,仍未能對撥款建議進行表決。其後每星期的財委會會議,繼續審議同一項撥款建議,到11月底,一共開了20多個小時會議,依然未能表決。審議這項撥款佔用了財委會全部會議時間,其他多項等待財委會審批的撥款申請便積壓下來,不能處理。
為什麼審議一項撥款花了這麼多時間仍未能表決?一個原因固然是議員不滿意政府的方案,提了很多問題;但更花時間的是梁國雄和張超雄兩個議員合共提出了超過500項「37A 議案」。這些議案不會影響撥款建議的內容,但會議時間大部分消耗在處理這些議案上。
提出「 37A 議案」,是在財委會拉布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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