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
2011年3月,立法會發生了一宗史無前例的「甩轆」事件:政府提出的臨時撥款議案不獲通過。
香港政府的財政年度是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政府每年2月底向立法會提交下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按立法會審議預算案的程序,通過預算案的時間不會早於4月中。為了讓政府在新的財政年度開始至預算案通過之前的期間維持正常運作,《公共財政條例》容許政府向立法會申請一筆「臨時撥款」,應付該段期間的政府開支;預算案通過後,臨時撥款便納入預算案之內。
臨時撥款議案從未有被立法機關否決過。議員批准臨時撥款,不等於支持《財政預算案》。臨時撥款議案進行表決的時間,通常在3上旬,立法會仍未開始審議預算案。即使對預算案十分不滿、準備對預算案投反對票的議員,也不會反對先批准臨時撥款,讓政府在新財政年度開始時可以繼續運作。
政府在2011年3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臨時撥款議案時,完全沒想到議案會被否決。
誰知當議案進行表決時,會議廳裏連我在內只有36個議員。除我之外的17名建制派議員,全部投了贊成票;18名泛民議員有4人不投票,其餘全投了棄權票。議題未獲得在席議員以過半數贊成,我宣布議案被否決!
這結果,連泛民議員們都不想見到。他們不投票支持臨時撥款議案,只是要表示對預算案不滿;他們從沒想到,議案竟會因為建制派在席人數不足而不獲通過。
建制派議員共有37人,其中只有18人在議案表決時在席,其餘19人在哪裏呢?當中有14人身兼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每年3月初到月中要到北京出席兩會;如果立法會有重要議題進行表決,他們會專程回港投票。但批准臨時撥款只是例行公事,從來沒有爭議,怎會通不過?所以他們都留在北京了。另外,陳茂波議員去了倫敦,以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出席一個研討會。其他在港的4名建制派議員缺席會議,卻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於是就「甩轆」了。
在議案辯論中,已有人察覺可能會出問題。何俊仁議員發言時,要求我在表決前暫停會議10分鐘,讓議員們對如何投票作最後商討;這其實是要給政府和建制派多一點時間找議員回來投票。每當政府有重要議案要立法會通過,而政府知道支持和反對票數十分接近時,負責的官員都會發動政府裏的同事緊張地「箍票」,「人釘人」地催促每一個支持政府的議員出席投票。
不過,這次政府卻掉以輕心,完全沒有「箍票」意識,到我宣布表決結果,負責官員才如夢初醒,驚惶失措。
幸虧問題還可補救。在財政年度結束前還有立法會會議。否決了的議題不能在同一個立法年度裏再拿來表決,但只要把金額稍作變動,臨時撥款議案便可作為一項新的議案提交立法會。在3月16日的會議上,建制派議員除了1人全數出席,修改了的臨時撥款議案獲35票贊成,順利通過。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我決定從下一年開始,在兩會期間不召開立法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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