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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

王岸然

「港人港審」最維護香港主權

政論這回事與治大國一樣,看問題先要有高度,要「立乎其大」,找到重點,其他皆枝節問題,不難解決。《逃犯條例》的修訂風波愈演愈烈,一方面堅決反對,政府一意孤行,加上中央態度不明,事件似乎有待7月1日港人大規模上街再來一次佔領才能解決。這一刻,港大法學教授陳弘毅兄再作「港人港審」的建議,合時而到位,理應受到朝野禮貌重視,統一成為共識,最後爭取中台接受,化解這一場危機。

香港法律專家不少,誇誇其談立場先行者是大多數,包括法官學者泛民建制律師莫不如是,自然也多不為筆者尊重,惡罵嚴評不留情面對筆者而言是責任,也是樂趣,更是使命,本欄讀者應耳熟能詳。但筆者從未批評過弘毅兄,這不關乎認識與否,只關乎弘毅兄是可信的學者,不會立場先行,不唯上,只唯實,這是中共也深知的,所以委任他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實在地說,弘毅兄的法治觀其實保守而近建制,與筆者大不相同。筆者曾在本欄猛力批判另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因為他只唯上,對法學理論隨便扭曲,這是學術官僚的習性,弘毅兄絕不會如是,亦因而是中共信任的人。

在議論紛紛的現況下,弘毅兄撰寫萬字以上長文,指「港人港審」是最可行解決現時困局的方向,這就是「立乎其大」的思維方法;不論工商界、民主派或本土勇武派,現在都應放下各自紛紛亂亂的建議,集中討論「港人港審」方案,直到北京公開表示不接受才罷休。7月之前應該如是。此外則應盡力形成另一共識,盡量鼓勵最多的港人於7月1日上街,是要帶備雨傘糧水的上街。

筆者站在本土立場,站在維護香港主權的立場,早於2月19日第一次評論《逃犯條例》之時,已建議陳同佳案可由香港法院自行審理作為解決方案之一;這一建議隨後大律師公會有提及,討論的人也不多。在3月12日〈經濟詐騙引渡中國審判有先例〉一文之中,筆者再指出在未有引渡協議之前,「香港自行審判陳同佳案,以至港人港商在大灣區的經濟犯罪,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是國際間行之有效的做法」;之後社會的討論因商界自提豁免方案而失去焦點,泛民則利用話語權把修法包裝為政治性迫害,此舉雖然有動員效果,但對原意只在針對奸商的北京官員恐無作用,只有反效果,筆者亦因而失去再論的興趣。

樂見討論重回實事求是

到近一星期,先有田北辰議員的建議,重提「港人港審」的可行性,再有弘毅兄寫出萬言學術鴻文討論這一建議,成為周末報刊頭條。筆者樂見討論能重回實事求是、理性認真的態度,更高興是見弘毅兄不迴避建議的敏感性,為香港的司法主權獨立而慷慨陳詞,激濁揚清,任重而道遠,一洗法律界精英縮骨迴避扮嘢,兼見風駛𢃇的弄虛作假壞習慣。

重申港人有自主權審理「國民」在外國犯罪的案件,涉及是否倡議港獨的立場,這立場本土派何只不會迴避,而且理應大談特談,高調爭取。筆者3年多前就被左派報刊點名定性為港獨論者,這個定性筆者從不迴避,也不爭辯,思想自由,一介小市民,想香港獨立又如何?

但弘毅兄貴為法學院正教授,兼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在香港的憲政制度之內有舉足輕重的位置,也不迴避港獨的大帽子,揮筆疾書,肯定要「港人港審」,筆者除了敬佩之外,尚有何言?

法律的主權只是依附法區(Law District)而存在,與國家之內是否有分離主義、是否有人倡議港獨台獨,本來風馬牛不相及。但由前特首梁振英於4年前開始,無是生非地創造了港獨的偽命題,4年來,港人為這本無實效、多為務虛的倡議弄出多少內部矛盾?中央利用這偽命題打壓港人的民主人權多麼過分?多麼的不義?弄到今天的矛盾對立成為一筆算不清的賬,只可惜頭腦清醒者少,火上加油者多。責任,當然全歸在有權者身上。

不妨再簡介法學常識。在兩大主要法系中,大陸法系多採納「屬人管轄」的做法,認為國家對國民負有保護責任,所以有國民不引渡他國的原則,代之由自己國家經自己刑法懲處國民在外地所犯之法;中國內地、台灣皆行這一大陸法原則。普通法系(即英美法系)則採「屬地管轄」,認為人處何地應依從當地法律論罪,所以比較喜歡把犯人引渡回犯法之地依當地法律處理。

普通法系地區是否有例外?當然也有,例如國民到第三世界貧窮地區與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發生地點不在本國,而且可能不犯法或罪輕;但近年西方各國皆有嚴厲法律針對國民到國外嫖雛妓的行為。香港亦有這類法律及案例。

這就說明「港人港審」並不新鮮也不特別,更非主權問題,只是有沒有的司法習慣及制度而已。港商在內地能犯的法,不外乎詐騙或行賄,香港也有類似法例,不涉及非雙重犯罪不能引渡的國際原則;類似陳同佳案的謀殺案更不必說,台方沒有反對也一定樂意配合提供證據。「港人港審」應該是商界、泛民、本土派及學術界都會贊同的安排,最少作為中港之間有引渡協議之前的過渡安排,那是沒有不同意的理由的。

除非前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所說的「有名有姓的重要罪犯就有300多人」是另有玄機,這就不得而知了。但似乎最不關事的反而是政治犯及本土派,本土派的立場,只須簡單地支持任何能突顯香港主權的建議,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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