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4日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周五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愈爆愈複雜的施工問題,惟政府、港鐵及承建商高層一概缺席,被指「唔畀面」,與會議員認為,若負責監督沙中線工程的主管現身,可更聚焦探究施工問題細節,其中政府對沙中線沿用「委託協議」模式推展,就被議員狠批協議涉及至少3大「不平等條約」。
這次特別會議焦點之一,是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進一步爆料,說於2016年曾跟港鐵工程總監黃唯銘透過電話提及紅磡站剪鋼筋情況,相信黃唯銘早已知悉事件。而港鐵工程問題頻生,有分析指是由於高鐵以至沙中線等項目,政府均採用「委託協議」模式委託港鐵全權負責。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翻查了政府委託港鐵管理高鐵項目的委託協議,在立法會特別會議上獲政府官員確認高鐵及沙中線的委託協議條款十分相近,發現當中至少有3項「不平等條約」,包括(一)政府作為港鐵的「提款機」,無權直接審視,甚至不能拒絕、延遲向承辦商支付工程費用,否則政府可被追究;(二)即使項目令政府招致損失,港鐵賠償上限是退回政府的項目管理費(沙中線的上限為79億元);及(三)港鐵向政府通報的機制,由港鐵內部以是否涉及material impact(實質影響)作準,惟政府對通報準則卻「無say」。
陳淑莊指出,3項不平等條約揭示政府對港鐵這個獨立王國「無晒符」,在兩個項目上既無法預知損失,如果損失超出項目管理費上限,便等同由納稅人埋單,而港鐵內部的「報喜不報憂」文化,令所謂涉material impact(實質影響)的通報機制完全失效。
事實上,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也曾表示,高鐵及沙中線項目採用委託協議模式推展,最終均出現超支及施工問題,他明言對委託協議有保留,不認同未來的新鐵路項目計劃再沿用此模式。
然而立法會已一片收爐feel,港鐵連串施工、沉降醜聞暫難以在立法會平台討論和追查,有泛民議員強調不會任由事件丟淡,暑假休會期間繼續狙擊;亦有議員暗忖,特首林鄭月娥再次委任曾於2014年調查高鐵超支、對港鐵批評甚為嚴厲的夏正民及Peter Hansford,加入今次沙中線工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正好趁勢料理一下她心目中「三座大山」之一的港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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