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
酒精飲品被世衞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類致癌物,與煙草屬同一類別;為保障市民健康,政府多年前已開始推行各項控煙工作,包括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以防止未成年人士接觸煙草產品。
然而,在酒精飲品方面,現時則沒有相關售賣限制;在現時的酒牌制度下,只規定任何持牌人不得准許18歲以下人士在領有牌照處所內飲用任何酒類,而零售業界亦只以自願性質,避免售賣酒類予未成年人士。政府最近建議修例,以堵塞有關漏洞。
應嚴厲執法阻嚇
世界衞生組織指出,飲酒與癌症、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非傳染病有關,同時會引起多項心理社會及行為問題,例如酗酒。
有研究發現,愈早開始飲,日後愈容易出現酒精濫用或依賴情況。根據一項研究顯示,近四成在15歲或之前曾飲酒的人,被診斷為酒精依賴的比率是18歲才第一次飲酒的群組的兩倍,更是25歲前從不飲酒人士的4倍。
另外,酒精尤其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例如損害記憶力、妨礙神經系統發展及削弱自制能力。月前香港青年協會,公布《青年飲酒態度及危機意識》調查結果,受訪對象為242名曾飲酒的11至26歲青年人,當中發現部分受訪青年曾酒後違法,包括破壞公物(18%)、與人打架(13%)、非禮他人(6%)等,亦有不足半個百分點(4%)遭性侵犯。由此可見,酒精的確對青少年造成各種不良影響。
青協的調查亦發現62%受訪青年表示在17歲或以下已首次飲酒,更有受訪青年表示3歲首次飲酒,24%表示現時有每周飲酒的習慣。另外根據衞生署的一項於2013年進行的調查顯示,香港的小四至小六學生和中學生,分別有43.5%和62.4%曾經飲酒,當中約半數(49.1%)在8歲或以前已開始飲酒。而在上述兩項調查中都有超過半數受訪者表示是從便利店及超級市場購買酒類飲品。
同時,不同機構、團體都曾就未成年人士於市面購買酒類產品的情況進行測試,發現大部分都能成功購買。從這些數字我們可以看到青少年飲酒的情況不容忽視,而現時未有法例規管售賣酒精類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令青少年非常容易便可獲取酒類飲品,有可能間接助長他們養成飲酒習慣。從健康角度而言,筆者認同政府修例,禁止為營商目的向未成年人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以及禁止利用售賣機向未成年人售酒,從而減低青少年獲取酒精飲品的機會,避免他們過早接觸酒類,對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對飲酒存錯誤觀念
立法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酒類雖好,不過有關方面必須認真執法,免得像控煙一樣,雖然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的法例實施多時,不過仍有不少零售商違法。據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數年前的一項調查,發現73%零售商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香煙。筆者建議有關方面應加強巡查,以及進行「放蛇」,對違法人士作出檢控,嚴厲執法,以收阻嚇作用。
除此之外,有零售業人士表示擔心實際操作上的問題,例如在查證買家年齡方面,故此政府必須為酒精零售商提供清晰的指引,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衝突或影響營商。
另一方面,除了立法,教育同樣重要,在前述的《青年飲酒態度及危機意識》調查中,發現部分青少年對飲酒都存有誤解,例如以為適量飲酒有助入睡、解壓和暖身等功效,又認為交際應酬和節慶活動都應該飲酒,同時發現家長對於子女飲酒的事不多理會,部分更會鼓勵子女於有壓力或未能入睡時飲少許酒作紓緩。
在另一項由香港兒科基金會與香港兒科學會,就18歲以下青少年的飲酒情況進行的調查亦有類似發現,例如有48%受訪者人認為,只要不過量,中學生也可飲酒、43%認為飲紅酒有益健康,以及69%受訪者首次飲酒時是與家人一起。這些都反映青少年,甚至成人對飲酒都存有錯誤觀念。
有見及此,政府應加強宣傳教育,讓公眾知道酒精對身心,尤其是青少年所帶來的不良影響,避免讓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筆者希望是次修例,再加上有關方面嚴厲執法,以及加強公眾教育能有效改善未成年人士飲酒的情況,讓他們身心健康地成長。
李國麟_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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