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
近年互聯網無孔不入,金融這個傳統行業也不能「幸免」,從滙款、借貸、融資、投資分析、財富管理等,都愈加倚重網絡平台的發展。香港是金融大都會,可是,相比紐約和倫敦甚至內地,我們在金融科技(FinTech)方面發展似乎都較遜色,如果不然,為什麼我們的年輕人在創業或擴充業務時會常常埋怨融資無門?且容我這個金融業門外漢在這裏向各位有識之士請教一下。
一問為什麼香港創業板停滯不前,令本地創業者紛紛到外地集資?
本來,15年前香港創業板成立的目的,是「吸引創業資金流入香港」,「為正在崛起的公司提供另一個集資渠道,藉以擴充及發展業務」。時至今日,創業板稍具實力的公司都轉到主板掛牌,從港交所網頁資料所見,數據更令人感到汗顏……
創板流失率高 市值規模細
創業板自1999年創立以來,曾經有331間公司上市,然而截至2015年6月止,卻只剩下213間公司仍留守創業板,流失率超過35%!反觀主板方面, 上市公司總數卻由1999年的701間增加至現時的1580間,足足上升了125%!如果以總市值比較, 截至2015年6月底止,創業板至今僅錄得0.3萬億元,相比主板的總市值28.8萬億元,創業板的規模僅為主板的1%!再參考納斯特(NASDAQ)的總市值,已達到紐約主板(NYSE)的一半(2014年︰8萬億美元vs.16萬億美元)。同樣是國際金融中心,為什麼香港和紐約分別竟這樣大?
我想起一位獲美國雜誌《Fast Company》評選為2014年「中國商業最具創意人物100」的香港「八十後」——創辦人李英豪,他於2011年在北京創立了類似美國網上支付公司Square的「錢方」,短短4年,服務已遍及內地30多個省,累計處理交易金額達500多億元人民幣。畢業於中文大學的他,融資也選擇內地,報道所見,他明確表示:「期望明年在(深圳)新三板市場掛牌。新三板定位為中國版納斯特,對掛牌企業沒有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讓互聯網企業多一個融資途徑。」
港府不斷游說和鼓勵年輕人創業,但原本讓初創企業融資的最佳平台,今天上市和成交量都變得如此冷清,創業板是否應該改革?抑或考慮另起爐灶?
二問眾籌融資(crowdfunding)的本地監管為什麼遲遲不見蹤影?
眾籌融資在港已萌芽一段時間,好像最近音樂人領軍的音樂眾籌平台,也有資深新聞記者籌款想成立調查報道的團隊。其實一個項目放在眾籌平台,正是它是否為大眾接受的上佳考驗。
歷史上最早的眾籌在17世紀出現,荷蘭船隊向阿姆斯特丹的市民籌募去東方探險的經費,方法是出售這支還未出發的探險隊的「未來收益」,憑證只是一紙票據。這次集資非常成功,靠的不是商人財團的支援,而是民眾的力量。
以往眾籌融資成本較高,一方面眾籌的組織不大,多只限於街坊或親朋戚友,融資效果有限;同時因缺乏監管,欺詐時有發生,使各地不約而同對向公眾發行證券的發行人嚴加監管。
2012年4月美國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法案將眾籌這融資方式納入監管,成為合法集資方式。美國針對小微企業融資和普通投資者投資的這兩個特點,從「強制註冊」和「資訊披露」轉為設定投資者投資上限,平衡了中小企業融資便利和保護投資者之間的矛盾。
互聯網金融監管 港慢半拍
最近,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十大部委已經共同發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指導意見》,首度明確為各類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分工,其中人行負責監管互聯網支付業務,中銀監負責網上借貸業務,包括P2P(個人對個人借貸平台),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的監督管理。那香港呢?根據今年初立法會的問答,政府似乎仍未有具體的時間表!
三問在支持本地初創企業方面,香港投資者為什麼不大熱中?
既然集資平台創業板不濟事,本地眾籌集資也發展遲緩,但本地投資者素以積極投資初創企業見稱, 不過似乎外國的月亮特別圓,他們甚少垂青本地公司,至少在媒體所見,如植物漢堡、人造蛋黃醬、納米LED燈泡等全是外國產品。是否本地投資者覺得香港初創「未夠班」、意念「細眉細眼」,抑或有其他問題窒礙了本地投資者的興趣?
但早前揚威海外的「水中銀」、探測山火機械人, 以至在「2015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獲獎的監測人體腦電波的「腦足跡」,以至揚威國際的「自潔門柄」等等,看來也潛質優厚。但這些創意十足兼實用並重的設計似乎都要「出口轉內銷」,在外地受認可才在本地受到關注!
以上三個疑問,一直令我為創業者擔憂,現在「深港通」開通在即,最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亞投行有意以香港作為發債平台,再加上中國「一帶一路」發展概念,長遠而言,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依然商機處處,我們實在應該好好把握,才不會白白錯失了這個金融科技的大時代!
作者為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創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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